军情局少校遭策反当共谍 判74年半减至18年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国防部军情局少校王宗武,20多年前被派驻中国卧底情蒐,却
遭策反,涉充当共谍10多年,并返台吸收军情局甫退伍的上校情报官林翰,林再配合交付
军情局敌后情报人员名单等军情给中方,严重危害我方后人员生命安危,高等法院痛批2
人为物欲、人情,泄漏国防机密给中国,今依刑法外患罪的“泄漏国防秘密消息罪、违背
职务收贿罪”和陆海空军刑法的“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罪”等3罪,重判王宗武74年6月,
但考量他侦查中自白、并缴回犯罪所得298万元,给予减刑,合并订应执行刑18年徒刑。
可上诉。
至于同案被告林翰部份,高院依刑法的“泄漏国防秘密消息罪”、国家情报工作法的“非
法泄漏资讯罪”判他6年徒刑,并未扣的犯罪所得7万6千美元(约合新台币240万元),则
应追征不法。
据了解,王宗武应讯坦承吸收林翰为下线,另泄漏军情局情报,并指会这么做,是因当初
被中国查出身分,才身不由己被策反;林翰则坦承“我知道错了”,并指不知道自己为什
么会这么做,但检调质疑说法不实。
据调查,王宗武在81年至83年间被军情局派赴中国4次,为军情局敌后工作的情报人员,
但中国情治单位获悉他的身分后,布局吸收王。王不仅将在军情局获悉的内容告知中国情
治官员,还返台发展组织,102年间吸收101年底刚从军情局上校退休的林翰。
林翰遭吸收后,曾先后赴新加坡、马来西亚与中国官员“面谈”,将他在军情局任职所知
的讯息,告知中国情治人员,除其他军情局情报官的身分、任务执掌,甚至连军情局近来
有哪些主管升迁,也透露给中方。
而王、林2人遭吸收的报酬,依提供的情报价值论酬,每提供1次消息,还可获约1万美元
以上酬劳,2人每年还有1至3万美元的“底薪”工作费。王、林两人均交保在外,今均未
到高院聆判,无法得知2人对判决看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3581
(自由 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