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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军服不能怀抱小孩?国防部破除迷思:当然可以
2016-08-08 17:56 联合报 记者洪哲政╱即时报导
陆军司令部制作父亲节贺节影片,片头就是一位穿着野战服的军人怀抱着孩童,不少曾服
役或服现役的网友怆然地说,穿上军服,连抱着自已的小孩,也与军规不符,这项规定早
不合时宜。国防部发言人陈中吉下午表示,民国88年间国防部颁的“中华民国军人礼节”
确曾记载“军人穿着军服在街上行走,不可怀抱小孩”,但其中也有但书:“行经交叉路
口与危险地区时,不在此限”。他强调,这项规定“当年有当年的时空背景”,但事实上
并没有罚则,如今一般亲子团聚的场合,只要合乎礼节,实则并没有这种限制。
陆军在脸书分享影片,有服役的网友抱怨,“可是现实上我们不能穿军服抱小孩,我们不
能大声的跟小孩说爸爸是军人,因为这个社会看不起也不需要这份职业”。 “请问穿军
服到底能不能牵抱小孩?‘国军军纪维护实施规定’是否已经明确修改?虽然从以前就觉
得这个规定很奇妙,但是规定是规定,如果觉得不合时宜为什么不修改?在还未修改规定
的状况下,公开穿军服牵抱小孩的照片影片,不正是明显违纪,陷大家于不义吗?”
陈中吉表示,国防部于民国88年6月30日,确曾颁下“中华民国军人礼节”,内容记载,
军人穿着军服在街上行走,不可怀抱小孩,但行经交叉路口与危险地区时,不在此限。陈
中吉指出,当时这纸行政命令,虽是部颁规定,至今也没有废止,但当年有当年的时空背
景,而且并没有罚则。
陈中吉举例,“中华民国军人礼节”中也规定,行走时若碰触他人,必须道歉,就连行走
时若要超越他人,都有一定的规则与动线,但这都没有罚则,只是军人礼节的一般规范。
陈中吉进一步解释说,如过去军中老观念,军人遇雨只能穿着制式雨衣,不应打伞,但实
则现在军人当然可以打伞,只是一般都要求伞一黑色或素色为宜,维持军人严整形象,“
总不能穿军服却打个有蕾丝边的花伞”。
陈中吉认为,举例而言,如恳亲会,许多亲子与团聚场合,制服军人当然可以怀抱自已的
子女或孩童,没有问题。
陆军司令部制作父亲节贺节影片,片头就是一位穿着野战服的军人怀抱着孩童。翻摄陆军
司令部贺节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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