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贤拜好,小弟菜逼八先退到太平洋去,这里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一下。
昨天小弟在运动时间与弟兄打球时,
在切入时不慎翻船扭到,
当下真的痛到靠北都要飙泪了,
后来也马上转诊出去照X光,
所幸只是韧带拉伤,但需要休养几天。
不过事后我们值星跑来跟我说,
连长之前有规定,
凡是打球受伤的一律都要强迫在营休。
我听到真的是晴天霹雳啊!!!
要我待在营区休养不就是变相的禁假吗?
毕竟受伤也不是我愿意的啊,
更何况我真心认为两天都待在蚊帐里,
还不如我回家出去接受治疗,而且也有人照料还来的好吧?
小弟我或许还太菜,军中规定了解不多,
但各位学长认为这样子是合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