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拉] 教召没到通缉 过程分享

楼主: andy30093 (Andy)   2016-05-27 19:45:55
小弟目前于地检署服役。真的有不少人因为教召未到被通缉。
小弟非法律专长,不过在地检署学到些皮毛,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指正。
教召未到触犯了《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中的第6条
意图避免教育召集或勤务召集,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除役、转役或免除召集原因者。
二、毁伤身体者。
三、拒绝接受召集令者。
四、应受召集,无故逾应召期限二日者。
五、使人顶替本人应召者。
无故不参加点阅召集,或意图避免点阅召集,而有前项第一款至第三款及
第五款行为之一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九万元以下罚
金。
国民兵为避免应召集辅助军事勤务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许多没注意到的人就因此不小心背了一条前科了。
也由于许多教召未到的人由于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同,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召集了。
而要发布通缉前的程序如下
教召通知>>>教召未到>>>函送地检署>>>传唤(寄传票到户籍地)>>>传唤未到
>>>函知警察局拘提>>>拘提未到(非居住于户籍地)>>>发布通缉
当红红的通缉单发布了之后,你就得到了地检署一日游的门票了。
地检署一日游内容丰富,到拘留室有各式各样的人被送进来,酒驾、毒品、窃盗甚至杀人
的人都有。真的会让人留下难忘的一天。还要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之后诉讼的疲劳等等
看出问题在哪里了吗?因为你没有居住在户籍地,所以很自然传不到、拘不到。然后就通
 ̄ ̄ ̄  ̄ ̄ ̄
缉了。
所以请大家告诉大家,当完全搬离一个不会回去的地方。请把你的户籍也一起带走吧!
不然某天警察杯杯跑来你家room service一下,还送你一张地检署乐园门票就不太好了。
谢谢大家
※ 引述《lanceorange (谁说没刀柄就桶不死)》之铭言:
: 刚从地检署出来,想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整理分享给各位学长学弟了解,也请各位收到教
: 召通知的,
: 要出国的出国,没出国的就安份的去吧,
: 因为很麻烦而且很……难受
: 退伍快两年半了,陆陆续续看到脸书同梯的学长学弟收到教召通知,
: 每次我都在底下留言窃笑他们,
: (哈哈我怎么都没收到啊0……0)
: 虽然笑他们很好玩,但心里还是觉得有点奇怪,
: 这辈子唯一一次幸运的事就只有国中抽奖抽到一双鞋子,
: 真的有那么赛,不用去教召吗,
: 虽然很纳闷但又不想因为打去后指部询问,原本不用去变成要去
: 抱着这种鸵鸟的心态,看到他们收到第二次教召,
: 我觉得我应该去问清楚了,
: 由于我爸他常常在搬家,最后一次搬家的时候没有把我的户籍跟着迁进他们的现居地,于
: 是我的户籍就在户政事务所流浪了一段时间,这件事是我三月皮包遗失补办身分证时才发
: 现的,
: 我询问我爸有没有收到我的教召时,
: 他说他不清楚,要我打去后指部问,
: 接着我打去后指部,才发现我104年有教召,但我没去,
: 而且那次教召就是我取笑别人的那段时间……
: 接电话的那位小姐要我等警方通知,
: 也有告知我现在的身份是通缉犯!!
: 啊干……我是通缉犯!!!!!!!?
: 吓得我开始上网爬文看有没有跟我一样的人,
: 有是有啦但是他们都很轻松带过,不外乎什么开庭罚钱,
: 就是没有看到说要像真的通缉犯那样被带到拘留所过夜,上铐,
: 还要跟一群吸毒诈欺走私的人关在地下室牢房里,
: 还有人在我面前拉屎……………
: 对不起,可能各位觉得这没什么
: 但我连女朋友在我面前拉屎都没办法接受了
: 更何况是混著k的屎!!!
: 回想起昨天我吃著晚餐,看着冰与火之歌,那时大概晚间七点左右,
: 到员警来我住的地方,把我带到中和派出所(我住汐止!)
: 之后面临人生第一次上铐,第一次被关,人生太多第一次在这两天发生
: 相信我,那个手铐铐上去,并不像跟女朋友SM那种刺激感,
: 多的是屈辱跟无奈,
: 关在里面两天也不像阿宅待在家里打lol那样过两天,
: 这两天好漫长……也很痛苦
: 明天要去户政事务所迁户籍了,以后不敢再心存侥幸QAQ
: 文笔不好 不要鞭太大力
作者: graywater (灰水)   2016-05-27 19:48:00
真实经验推,学到一课了
作者: gowet (原味科学面)   2016-05-27 19:55:00
提不到拘不到都是借口,如果换作欠税天涯海角都找的到你
作者: RMCC (员林刘德华)   2016-05-27 20:14:00
好猛喔,那有之后的后续吗
作者: ultratimes   2016-05-27 20:21:00
还有,如果有人妨碍教召,那是触犯军法的#1HuVi_hZ (PublicServan) 里面推文有提到
作者: feether   2016-05-27 20:23:00
那如果是居无定所的呢?像游民之类或不停搬家的人
作者: ultratimes   2016-05-27 20:24:00
还有有前科以后都无法找到工作,老板都查的到而且对老板而言 你过失伤害和你杀人的前科 都一样意思
作者: MOONRAKER (㊣牛鹤鳗毛人)   2016-05-27 22:19:00
游民那种就“法外逍遥”阿不知道住址尚且提不到 游民就更不可能了除非被临检 或是送进派出所 才会发现
作者: jacklin2002   2016-05-27 22:52:00
台湾户政系统真的有够过时,难道不能学美国一样到新的地方就自动改变居住地吗?又不是每个人的实际居住地都等于户籍地...
作者: zanmarouga (肥猫)   2016-05-27 23:04:00
那如果居住在户籍地可是确实没收到通知的情况呢?
作者: brigand (台灣加油)   2016-05-28 06:40:00
楼上的不要胡扯,美国没有那种自动改变居住地那种事搬家要自己去登记处理住址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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