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三读 教召缓召条件有放宽也有变严

楼主: Daron309 (大荣虫)   2016-05-03 12:14:22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5035012-1.aspx
(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3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兵役法部分条文,原本只
要父亲年满60岁或死亡、家中无兄弟就可以缓召的规定,修正为家中父或母年满60岁或已
死亡,同时没有兄弟姊妹,才能缓召。
根据行政院的提案说明指出,现行负家庭生计主要责任者得予缓召的原因,关于“同父兄
弟”、“兄弟”与“父”等条件,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保障性别人权,及促进
性别平等规定的意旨有所不合。
因此行政院将提案中的“同父兄弟”修正为“兄弟姊妹”、“其父已年逾60岁或死亡”修
正为“其父或母已年逾60岁或死亡”。
在实质的影响上,后备军人家中只要有年满60岁的父母亲,或是父母亲死亡者,可以缓召
,较过去放宽,但过去只要家中父亲年满60岁或死亡,且没有兄弟,就符合缓召资格,未
来则是家中只要有兄弟姊妹,就无法缓召。
此外,因应12年国民基本教育实施,为保障接受12年国民基本教育学生的受教权,这次兵
役法修正将高中现职教师,增订为得申请缓召人员,并配合社会救助法关于“中低收入户
”规定,增列中低收入户得予缓召。全案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1050503
(中央社 2016/05/03)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5-03 12:15:00
干拎凉 现在是有征召女人当兵喔
作者: yichenglee (掰咖一个月当四年僵尸)   2016-05-03 12:22:00
作者: UC93 (钢弹王子)   2016-05-03 12:29:00
无感 已经召满了QQ 下次找我应该是打仗了
作者: andy90498 (枫情)   2016-05-03 13:16:00
无感 还没召过我
作者: is1023 (千叶先生)   2016-05-03 14:11:00
八年三次路过。
作者: a7610783 (a7610783)   2016-05-03 17:58:00
同父异母的算不算兄弟姐妹啊…
作者: berryc (so)   2016-05-03 18:13:00
这是缓召, 免召呢?
作者: ives522 (manson)   2016-05-03 20:02:00
11年2次路过
作者: jerryadsl (肥祥)   2016-05-03 21:30:00
19年0次路过
作者: ultratimes   2016-05-03 22:04:00
我觉得 满60岁+无兄弟姊妹 合理,但是父母如果同时死亡,代表也没有人要照顾,这种应该要排除例外只有 父or母 满60岁 或只有一个死亡且无兄弟姊妹符合如果父母双亡,应该视为不符合,因为根本没人须照顾http://goo.gl/OUXTTI 另外 我查法令根本没有父母亡或满60岁免召的规定,网站上都写得清清楚楚哪来的这条规定啊
作者: RichLowkey56 (The Monster.)   2016-05-03 22:15:00
...是没有想过爷爷奶奶?有些人父母双亡但爷奶还在,是不用照顾吗ZZ
作者: ultratimes   2016-05-03 22:18:00
而且其实 这条规定还要本身满30岁 而且当年度还是要去http://www.sharecool.org/archives/2084 这边有说明看法律别光看法条,搞不好人家下面有更详细限制法律没写要本人30岁以上,但人家内规可是有增加这条爷奶还在的话 请叔伯之辈照顾 没有叔伯之辈再来谈法律可以写得更细一点 父母双亡 爷奶健在 若无叔伯媳等非得要该人照顾才能准许,条件可以设的严一点叔伯的照顾优先本来就优先于孙,他们不照顾干你屁事
作者: wayne7388 (林杯高级公务人员)   2016-05-03 23:21:00
某人逻辑zzzz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6-05-04 12:23:00
呵呵 好笑的是志愿役女官兵退伍还能‘自选’要不要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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