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纪与战训

楼主: BLAKECOWBOY (AJ)   2016-04-11 15:14:59
列举几个军中曾经发生的军纪事件:陆军某营某士官伙同地下钱庄放高利贷、海军某校某
士兵感情因素自我伤害、空军某联队某军官婚外情、陆战队某连某士兵营外盗取财物、宪
兵某指挥部某士官不当管教。于是,陆军某营长、海军某校长、空军某联队长、陆战队某
连长、宪兵某指挥官同时被召至国防部向参谋总长提报事件经过和策进作为。这就是现在
国军出现军纪事件的通行做法,有没有效果不重要,重要的是参谋总长亲自抓军纪。
军队的军纪事件始终层出不穷,高阶长官在无计可施之下,似乎只能够命令违纪单位以及
各指挥部不断地召开军纪检讨会,并要求违纪单位的主官到参谋本部提报,然后接受质询
和指导。曾几何时,参谋总长的每周行事历上多了一个“主持军纪检讨会”的行程。仔细
思量,总长有必要亲自督导军纪事件吗?所有的中低阶干部都会觉得没有必要,唯独高阶
首长认为“非如此无以整饬军纪”。但事实上,这么多年来,高阶长官的亲力亲为对于改
善军纪起到了什么长远有效的作用吗?从高阶首长的行事历来看,作用显然不大,否则如
何每周都有军纪检讨会要开?既然成效不彰,何不改变思路,换个做法?
高华柱干国防部长时,责成参谋总长督导军纪事件,只要有违法犯纪情事,就由总长亲自
主持军纪检讨会。叫四星上将干中、上尉队职官的事情,无非是要告诉总统和民意代表:
国防部非常重视。至于由总长亲自主持检讨会,军纪是否因此得以改善?根本不在高的考
量之列。这显然是应付心态之下的一种灵光乍现所想出来的做法,由总长亲自主持军纪检
讨会自然是在演戏,演给三军统帅、民代和媒体看的一出戏。
不难想像,高华柱要当时的参谋总长林镇夷对军纪事件亲力亲为,为的是要成就三个目的
:第一,做给总统看,也是应付民意代表和媒体的戏码;连参谋总长都这么用心督导军纪
,三军统帅还有什么好责难的?立法委员又有什么好置喙的?至于媒体讦谯军方,早已食
髓知味,也只好笑骂由他。第二,藉著总长的军威来告诫违纪的部队,自然也会希望给其
他部队取得借鉴的作用,尽管只是一时的作用。第三,基于对林的藐视和不满,让林抓军
纪实际上系意味着林只能管军纪,可即便让林管军纪也管不好;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对林
的间接羞辱。
几年下来,国防部一直沿袭高华柱的做法,参谋总长动辄亲自主持军纪检讨会;如今,每
周军纪检讨会竟然成为高阶军事首长无法抹去的行程之一。莫非这些高阶将领除了检讨军
纪,已经没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还要干那些没有实效又浪费
时间、金钱和精力的事情?只因为高还坐在国安会秘书长的位子,即便是错误的做法,继
任的部长不敢也不愿意开罪?反映的正是一种“不做就不会出错,反正好官我自为之,管
他劳什子的军心士气,关我屁事”的鸵鸟心态。
违纪的基层部队主官为了参加高司单位举办的检讨会,远一点的可能要坐夜车,或前一晚
先到台北,部队若在外、离岛,还必须搭船、搭机,才能够赶上总长主持的会议。干军人
旅途舟车劳顿固然没什么好讲的,但是花费这些公帑只为了参加两个小时的军纪检讨会,
会后再赶回驻地,真的有这个必要性吗?实际上,各级部队对于军纪安全的宣导和维护工
作,始终不遗余力,没有哪一个队职干部会敢不谆谆教诲部队的官兵要守法重纪的,可是
事情仍然发生,怎么就成了队职干部失职的责任?
军方规定凡是出事的单位都必须召开军纪检讨会和军纪再教育。海军某舰队长为了属舰某
兵于营外酒驾造成车祸伤亡事件,竟要整个舰队一连三天实施军纪检讨会和军纪再教育。
让人质疑的是,明明违纪犯法的当事人受伤住院,可是其他无辜的上千名官兵却要饱受三
天军纪再教育的煎熬;当事人舒服地躺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他守法的人却无端受到三天疲
劳轰炸的惩罚,这到底是哪门子的逻辑?更何况三天下来,正常的派工训练受到排挤,放
假班还要正常;祭出这种霹雳手段,不仅对凝聚官兵的向心毫无帮助,一周之内影响日常
训练工作和装备保养作业的程度更高达60%。在时间的限制下,训练保养工作不是中止,
就是被迫造假。这难道不是因为长官的领导不当所造就的?为什么我们的将领总是好以霹
雳手段来处理事情,而不愿意在领导上下功夫?
话说回来,军方为什么要做出一些折磨人,实际上对于维护军纪却效果有限的规定呢?该
舰队长所以对整个舰队祭出三天军纪再教育的命令,自然也是打孩子给别人看的自保心态
使然,特别是要打给长官看。据说,渠直属长官看到这一幕,也就没有再多所指责了。很
孰悉的戏码不是?都是跟高华柱学的,上行下效啊!
早在征兵制的时代,军队就是社会的缩影,军人来自社会,社会上存在的眉眉角角,军中
也一定会存在。可是,好不容易开始募兵,军方竟然只是以达成召募人数的目标为满足;
这几年来,只要愿意参军,对于品德、体能和精神状态几乎到了不加筛选的地步,除了年
龄和国籍限制之外,简直连阿猫阿狗都可以进入军队。在此情况下,冀求军队“零违纪”
更是缘木求鱼。
军方为了让更多年轻人当兵,不在源头上把关,还真以为那些有问题的人进入军队,就可
以通过军队的教化给予改变?一个人活到18岁,如果连他的父母都无法让他成为正常的人
,怎么可能期待军队能够加以导正?在上级赋予召募业绩的压力下,各单位为了达成任务
,管不了人员的条件和素质,这难道不是因为国防部长官不负责任所成就的结果?
所有的高阶将领都是从基层单位和初阶军官逐步历练和晋升上来的,他们当然理解军纪事
件顶多只能希望减少,终究是不可能完全根绝的。然而,遇到部队发生军纪事件却又表现
出无法容忍的态度,事情不论大小,除了追究各级的责任,出事主官一律到国防部提报。
这种作法除了抹杀,甚至羞辱出事单位主官的尊严之外,没有任何实质的好处,即便是吓
阻军纪事件的发生也只能取得一时的效果。尽管如此,军方高层似乎不愿意寻求更好的办
法,只会紧抓军纪,乐此不疲。与其花费同样的心思、精力和时间,还不如召开优良事蹟
表扬会取代军纪检讨会,好好地提振提振军心士气,来得更有效果。
其实,军队中的法纪规范已够明确,军方对于所有的违纪违法事件,该处罚的处罚,该法
办的法办,事情非常单纯,哪里还需要高阶将领为了军队的违纪犯法事件费心犯愁?就以
警察来说,警界狗屁倒灶的丑闻和违纪犯法的情事并不少见,从来没有听过警政高层必须
出面为那些眉眉角角的事情主持什么检讨会或向社会大众道歉的,也鲜少必需为了一般违
纪甚或违法事件而负连带责任的。然而,军方高层竟然把这些寻常的违纪犯法当作十恶不
赦看待,丝毫不容饶恕,总是将战争时期才适用的《战时军律》搬出来,把连坐三级的责
任加在各级主官头上,十足反映了牺牲部属的自保心态。
无论如何,军纪毕竟是军队的命脉,军中如果一直存在违纪犯法的情事终非正道,军纪涣
散的军队连基本的训练、保养都做不好,遑论出兵打仗。因此,队职干部当然必须持续做
好维护部队军风纪的工作。部队的军纪要得到更好的维护,必须对违纪犯法的人不徇私情
,一律移送法办或给予纪律处分。不过,更有效的作法还是要靠干部良好的领导,一个深
得军心的领导者,做部属的是不会愿意轻易违纪犯法的,即便是偶发事件也会是微不足道
的。
军队一直强调“三信心”,然真正具备“三信心”的部队却凤毛麟角。如果主官具备杰出
的领导力,对自己治军的能力就会产生自信;也能够带出一支值得信赖的部队,从而信任
部属;官兵的向心力也会因此得到凝聚,从而信仰长官。所以,军纪问题的根源还是在领
导。领导有方,部队士气必定高昂,官兵就会耻于违法乱纪;领导无力,军心涣散,部队
要不出大事也难。
这几年来,国军被媒体的炒作搞得七荤八素,军方高层只会打自己的孩子给外人看,对应
媒体招架乏力就算了,竟然还要随之起舞,自己一点坚定的立场都没有。面对媒体有关官
兵违纪犯法事件的质疑,只需学学警察表明一切依法办理即可,何须在乎媒体的撩拨?你
越在乎,媒体就越感兴趣;你越自惭形秽,媒体就越嗜血;你要用平常心看待,坚守立场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军方高层何苦看不清,想不开,又何须插手基层的管教工作?如
果插手,军纪事件因此可以杜绝,那就尽管处处干预;若是高层亲自整顿,成效依然不彰
,或者顶多维持一段短暂的时间,还不如保持关注就好。
其实,处理军纪问题是很单纯的。违法犯纪事件就让基层部队或事发单位诉诸法律惩治或
纪律伺候,部队中的其他官兵该训练的还是训练,该休假的还是休假,部队运作如常,丝
毫不需受到军纪事件的影响,高阶首长更毋须因此感到颜面无光。倘依军方高层的思想逻
辑,国防部长被总统询及军纪问题或者被媒体揭露军法纪事件就觉得是奇耻大辱,那么这
个社会天天有人违法,总统的颜面又将往哪里搁?
军中这个小社会,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对于违纪犯法的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才是真
正的依法行政。更无必要因为违纪犯法事件,动不动就检讨各级的责任。军方高层何须因
为总统的质询或媒体的质疑就觉得没有颜面?如果不调整以面子治军的心态,高阶军事首
长的行事历上每周都要注记“主持军纪检讨会”,从而排挤了更重要的督导战训本务工作
。然而,军队还有什么比战训本务更重要的事情等著去做?我们的参谋总长难道只能管管
军纪?可是军纪一把抓的结果,问题还是层出不穷,莫非这么做的目的,真的只是为了突
显参谋总长的无能?可他还是从基层一步一脚印,孜孜矻矻奋斗上来的,怎么会无能?真
要无能也肯定是他的长官造就的。
够了,军方高层以面子治军的心态可以就此打住了!把维护军纪的权责回归给基层,让参
谋总长专注于战略战役的规划和战训本务工作吧!
作者: MOONRAKER (㊣牛鹤鳗毛人)   2016-04-11 15:24:00
VERY LONG
作者: s71125234 (SCP研究员兼特工BYZ)   2016-04-11 15:44:00
嘘排版
作者: edchu1120 (“社”会“工”具人)   2016-04-11 16:03:00
一篇没题目跟内文,一篇没分类跟连结,掺一掺做_阿笨蛋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4-11 16:07:00
有这种才能去投社论啦,放这边又没钱拿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4-11 16:28:00
读完的记得签名,表示读过了
作者: jgd457 (jgd457)   2016-04-11 17:14:00
阅10504111714
作者: zp413122 (maynine)   2016-04-11 17:47:00
阅 10504111747
作者: yichenglee (掰咖一个月当四年僵尸)   2016-04-11 18:55:00
阅 04111855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16-04-11 20:31:00
阅 1050411
作者: ak47B52 (cchaha)   2016-04-11 21:25:00
阅 10504112124
作者: yi1101 (佾云)   2016-04-11 22:39:00
看到排版直接end
作者: signum1453 (任苍尘)   2016-04-11 22:49:00
出事怪媒体?神逻辑
作者: jerrysun1107 (微脑外星人)   2016-04-15 23:37:00
阅 1050415233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