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nininana00引战文永久水桶

楼主: fogflower (雾里看花)   2016-04-09 22:44:32
《ID暱称》nininana00 (nina) 《经济状况》家徒四壁
《登入次数》130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1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4/09/2016 19:07:01 Sat 《上次故乡》101.13.34.182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即使要在推嘘文回复其他人,口气也得好一点,但是妳这个回复方式真的很不恰当,
不用等到版友来信检举,看到就要处理了:
嘘 prankanaudiz: 自己蠢怪谁 出不去活该死好 04/09 18:53
他找到了 有病要记得吃药唷!乖
其他的,版主言尽于此,妳好自为之。
依照板规:
第十九条(永久水桶之罚则)
板友发表之文章除新闻报导外,依据 PTT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编第一章第六
条之规定,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属于看板违规行为,且依据
PTT 使用者条款2.0“5.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规定”(a)妨害他人名誉或隐私权与
(b)张贴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善
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均为违反使用者守法义务及承诺之行为。
同条款8-1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2)亦规定:您同意本站得基于自行之考量,因您透过各
种方式威胁、恐吓其他使用者,或其他本站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致影响言论
自由以及本站营运时,本站得拒绝为您提供服务并永久终止您之使用。
依上开规定,若有于本版刻意引起争端,且嘘文数达X1以上之情形者,处永久水桶,并
为避免有心人士不当利用,板主发布之处分公告中并毋须检附证据,板友并不得于公告
下之推嘘文有任何足堪认定有人身攻击行为之字汇,若因刻意引起争端而引发司法诉讼
之情事,并经版友以判决确定之处分书、判决书举证属实,版主得向帐号部提报刻意引
起争端之版友为不受欢迎使用者,发布之提报公告中并毋须检附证据。
奉送永久水桶!
另外,因本案证据确凿,版主不接受被处分者以任何方式(站内信、水球等)针对本案作出
任何辩驳或其他行为,特此声明。
作者: prankanaudiz (阿扁巴巴大侠)   2016-04-10 00:04:00
活该哈哈哈哈哈
作者: member7023   2016-04-10 01:09:00
他也没差吧 看起来帐号没在用 何况这里统他~.~
作者: Cavsgo   2016-04-10 10:00:00
态度这么差真不简单
作者: amilus8250 (艾密拉斯)   2016-04-11 10:19:00
这样就永桶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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