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omipat3577 (李渝芯)》之铭言:
你根本讨嘘帐号,讲这些你应该很有快感吧!
当兵本来就是男生的事情,怎么会是女生的事情呢?
原文根本没问女生该不该当兵,要战男女我也救不了你!
中华民国的兵役法其实很公平,规定男生必须要当兵,
懒得跟你讨论法律
因为男生本来就应该做些比较粗重的工作,毕竟先天生理构造不同。
假设为真:
1.男女构造不同:有男性性征的适合做粗重工作(例如有gg) ,适合当兵
2.所以体能、身体素质这些两性共同特征不在理由之列
当然,男生能不能不当兵,又是个人本事了,是另外一个话题。
按照你的理由,兵役法免役的理由应该设为 “欠缺男性性征”而不是过重或过轻.....
我反对女性需要当兵的想法,女生可以志愿去当,但绝对没有义务去当,因为当兵是男生
的义务。
听说你男朋友也凭个人本事免役,按照你的推论他的免役理由应该是:(以下复选)
小朋友请回答:
1.过轻或过重
2.自剁
3.欠缺其他男性性征
4.醒醒吧!你没有男友
(请按照芯瑜版兵役法,超越宪法的法律)
小弟八风吹不动,但为了你我可以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