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大家好
本人还是菜兵一枚
最近看到夜哨补眠的议题很夯
想到我这礼拜留守 又两天04~06
中午还无法补眠一小 (因为要考试)
接着留守完又来个两天一天两班哨
觉得快往生了 哈哈 讲太远了
所以突然想到 到底补休正确规定是什么?
网络上去国防部的法规 查了几个关键字
(补休,人员勤务,夜哨,卫哨)
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顶多只有查到
“陆军司令部 国陆人勤字第1020003988号修颁
“内部管理实施计画-附件 3:人员管制实施规定”第三条第五项第一、二款规定“单位轮?
除此之外没有查到有相关规定
因此特别来请教各位大大
哪边才有明确规定夜哨人员补休为两小
想跟连上干部要求一下
不然每次站夜哨 早上还要晨操三千
连续几天受不了啊!
感谢各位
ps:因为我隶属于海军 而上面的法条是陆军
所以不知道可否相容
因此才想要找有没有由国防部发布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