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兵滥权】政战局长闻振国两小过、宪指部指挥官许昌申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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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16:05 苹果
(更新: 新增完整惩处名单与原因)
宪兵滥权引发争议,国防部今天举行记者会说明“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公布第二波
惩处名单,国防部总督察长韩庚生中将表示,政战局长闻振国中将记过两支、宪兵指挥官
许昌中将申诫一支、政战局军事安全处长赵代川少将记过三支、政战局保防安全处副处长
詹国义上校记过一支、政战局保防安全处科长杨世盛上校申诫两支、军事安全总队队长刘
明龙上校记过一支、军事安全总队反情报站副主任吴居发中校申诫两支、军事安全总队反
情报站组长余明达中校申诫两支、军事安全总队反情报站保防官蔡舜祥上校申诫一支、宪
兵202指挥官夏德宇上校申诫两支、台北宪兵队队长吕正芳上校记过一支、台北宪兵队特
勤官黄明瑞少校申诫两支、台北宪兵队特行官邹国裕上尉申诫一支。(陈培煌/台北报导
)
完整行政惩处名单:
一、政战局局长闻振国中将,对所属保防安全处及军事安全总队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
调查案,未尽督导之责,斲伤军誉,记过两次。
二、宪兵指挥部指挥官许昌中将,对所属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专业及教育训练不
足,未尽督导之责,申诫乙次。
三、政战局保防安全处处长赵代川少将:
(一)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主持专案会议未尽指导之责,任务分工不明,且
未及时向权责长官报备,衍生后遗,斲伤军誉,记过两次。
(二)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核发奖金作业未尽周全,有失职责,记过乙次。
四、政战局保防安全处副处长詹国义上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未能襄助主
管周延处理全案,有失职责,记过乙次。
五、政战局保防安全处科长杨世盛上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未能襄助主管
周延任务执行,有失职责,申诫两次。
六、安全总队总队长刘明龙上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对所属干部执行任务
,未善尽督导责任,有失职责,记过乙次。
七、安全总队反情报站汪世伟上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未能确依协调分工
事项,落实勤前教育及勤务人员规划,有失职责,记过乙次。
八、安全总队反情报站副主任吴居发中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未能襄助单
位主官周延任务执行,有失职责,申诫两次。
九、安全总队反情报站组长余明达中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协调分工及联
系欠缺周延,有失职责,申诫两次。
十、安全总队反情报站保防官蔡舜祥少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专业不足,
有失职责,申诫乙次。
十一、宪兵202指挥部指挥官夏德宇上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未能督导教
育所属勤务纪律及落实掌握部队行动,有失职责,申诫两次。
十二、台北宪兵队队长吕正芳上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督导执行侦办案件
,未按程序及管制不当肇生违失,有失职责,记过乙次。
十三、台北宪兵队特情官黄明瑞少校,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未按程序肇生违
失,有失职责,申诫两次。
十四、台北宪兵队特行官邹国裕上尉,办理台北宪兵队进入民宅调查案,未按程序肇生违
失,有失职责,申诫乙次。
出版时间:15:53
修改时间: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