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将于9月中被征招为补充兵(十二天)入伍
但小弟目前于某大学担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因此想询问一下各位大大关于几个请假方面的问题
1.征集令后面的注意事项有注明一项“职工申请保留底缺年资”
请问保留底缺年资是不是指工作可以保留且年薪资也不变更的意思?
2.目前询问了市公所民政课请假事宜
回答是“应该可以请公假”
询问了学校但学校似乎不是很确定我该请假的假别
只确定的是说“教召可以请公假”
后来前几天又说了“补充兵不能请公假”
于是我便告诉人事室民政课说应该可以请公假
接着就回答我说他们再询问看看
目前小弟仅在网络上查询到的劳委会的法令(短网址:http://ppt.cc/jaS4)
“要旨:劳工参加各种召集依劳工请假规则第八条核给公假,公假应包含路程”
所以想请问各位大大是否有关于补充兵请假方面的其他相关资讯或法令可以分享?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