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是不愿役
上次说到白盔最最高单位公差勤务特别多的连队
有志愿役辱骂义务役弟兄畜生
在我收假两天后
连长在得知情况下
马上作出了适当的处理
给该士官适当的处罚
连上所有弟兄也没有因为我发文ptt或是申诉对我投以异样的眼光
因为我在当兵后感染了HPV http://zh.wikipedia.org/zh-tw/HPV
不过应该不是菜花的型号
分别长在手上以及脚底板
都有定期去三军总医院
进行治疗
到部队之后把这件事情跟辅导长回报
POA真的很棒
马上用最高标准处理
并且非常关心我的近况
可是部队的环境实在......
我脚上的病毒疣越来越大=___=
有一天早上在站车检的时候
忽然开始会刺痛了
开始萌生这是不是个严重的病的问号
翻了翻规定
常备兵现役病伤残废停役检定标准
第14条确确实实的符合标准了
为了不让病情恶化
我请了假去三总转诊
并向医生提出停役的可能
医生听了之后马上脸色大变
说这必须进行电烧治疗
能够根绝当然好
毕竟谁会想要得HPV
和父母讨论和询问其他医生后
我和父母都持反对意见
因为近年来电烧治疗已经很少被用于非菜花的疣
都是用冷冻治疗替代
电烧治疗属于破坏性的治疗
一定会留下伤口跟疤痕
而且治疗途中留下来的血
居然还有可能自体感染!!!!
自己去辜狗照片之后
天杀的我打死也不进行这种手术
跟医生周旋之后
医生还是开了诊断证明书要我去跑流程
跑着跑着也过了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的途中脚的刺痛感还有肿胀感越来越明显
有一天早上起来准备下床
一踩到地面就直接失力跪座在地面上
自此之后上下楼梯都会有点一拐一拐的
走路也不能走太快
不小心压迫到病灶就够痛的哀埃叫
结果最后我的停役流程因为没有明显行动不便
而宣告无法办理
在报请军医局解释之后
军医局也询问我那时候有没有跟医生说我行动不便了
结果今天早上回诊
我慢慢拖着脚步走进诊疗间
告诉医生我的病况
医生只回我
只要你还能自己走进诊疗间,就代表你行动是没有问题的。
当下我才真正的知道
这就是国军
非得要等到有一天
我不能再走路了才会正视我的问题
非得要有一天
我不能靠自己活动
必须靠着辅助行动装置移动
才会处理
非得要有一天
我的伤势已经无法挽回或是造成无法复原的状况
国军才肯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