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尽量表达清楚给版友
事情是这样,小弟上个月回去教召
我的户籍地在台南,工作地在台东成功,教召地在高雄
先跟大家说明成功在海线,最近的火车站就是山线的玉里火车站
或者台东市火车站,但不管哪个都要先坐50KM的公共汽车才能到达
再来就是坐台东到台南的火车。
有去过教召的弟兄们应该都知道,结束前都要签薪饷单和车马/交通费
这时我就仔细看到底补了什么
火车费用回程 278元(去程有教召令那张粉红色单子可用) 公共汽车费来回各 24元
误餐费来回各 150元
这时我心想,这不对阿!我从台南到台东莒光号就要 361元
现在给我 278元是要我坐到哪?误餐费北部的人来回就各 500元
我同样要坐很远的距离四个多小时的车只有 150元是怎样?
还有我台东到成功50KM的来回交通费不用补给我吗?
所以我选择不签名并把我的诉求告诉他们
我说:国家有权利把我教召来,也要有义务把我送回去吧?
他们的解释是这样,火车费以离解召地最近有莒光号停靠的火车站补助
所以只有补助我高雄到台东,公共汽车费是离营区最近火车站到营区
误餐费补助标准是单程100KM内不补助,200KM以内150元,300KM以内300元,
300KM以上算一天500元,至于台东到成功电脑系统没有他们没办法补助
除非我有坐公共汽车的票根
听完他们的解释,我又想更不对了,我跟他们说
我户籍地在台南,换作是你们教召会把工作的东西带在身上吗? 他们说不会
我说:那就对啦,我解召不用先回户籍地拿东西再回台东吗?
你们这种算法只对解召-户籍地-工作地顺行的人有保障
再来误餐费,我确确实实不管台南到成功或者高雄到成功都超过200KM
你们却只以火车来计算,又不是每个人的工作地都交通方便
最后我要搭乘什么你们管这么多,还要我自己提出证明,
台东到成功公共汽车票价网络查电话打就有,
依你们这种标准回程的火车证明是不是还要补寄给你们
他们听我说完很老实跟我说,其实我不是第一个有这问题的,但系统就这样
他们也没办法。我就说:好,我知道你们权限到这里,我先签名,给我国防部电话。
他们就说:他们会先呈报给他们长官,我能不能先在单位里台南后备指挥部处理
我懂他们的苦衷,直达天听对他们不太好,我也先行答应,但我更明白
像你到餐馆吃面里面有小强,你问服务人员怎么处理,赔钱还是换一碗?
他权限就是到那里,处理不了事情,当然就是叫最大的出来处理。
所以隔天我打到指挥部再跟承办人员说了一次我的看法,
承办人员果然还是说没办法,我就说国防部电话给我,承办人说他等等跟我说
结果过没多久是只07开头的电话打来,应该是他们的长官但应该不是国防部
我跟这位长官的对谈就开始了
长官:我们必须要依法行政
我:我知道你们要依法行政,但人民最讨厌听到这四个字,不然最近怎么
这么多纷争,你们就是不懂将心比心
长官:依法律,我们就只能补助你这么多
我:但是你们这补助比例也太悬殊,依法律也没规定国家可以凹我这么多。
等一下,你们依什么法?
长官:依XXXXXXXXXXX(不好意思,那张纸我放在家里,有点忘记名称)
你也知道就算要改法律我们立法机关要排行程还要很久balabala
我:好啦,不要讲这么多了,国防部负责人电话给我
(挂完电话我马上去查有没有这条法律,结果查不到,以他讲的名称来推断
管他是法规命令还行政规则,你送去立法院也没那么繁杂的程序
还在跟我说萧崴 Zzzzzz)
结果过没多久我又接到不是国防部电话,是台南的承办人打来的
他说他们长官同意帮我用"专案"处理,我也多补助到台东成功去回的公共汽车费用
和误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