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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tizen1985 (citizen1985)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洪案二审法庭观察 from 公民1985
时间: Mon May 26 22:42:22 2014
相信大家多少都有耳闻
今天是洪仲丘案二审第一次开庭
也有不少媒体已有报导
可见八卦版 #1JWiif0p #1JWj0inT #1JWmWYm9 #1JWnN-J6 #1JWpcqAC #1JWqJPS-
不过我们还是提供一下公民1985现场人员所做的笔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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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首度开庭:双方对上诉的意见陈述
法官:有无任何被告要认罪?这也是量刑的主要参考依据。
被告:(一片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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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主要抗辩理由:
1.不知道法规
2.对于仲丘死亡结果没有故意或没有预见
3.已尽自己本分或能力范围
*沈威志:虽然感到内疚,但对于仲丘的死亡没有预见,
一切都是依照上级指示办理,依法执行。
*何江忠:不知道义务役士官携带照相手机,不能处罚悔过,
一切都是依照上级指示办理。
(OS:上级...谁啊???)
公诉检察官许永钦:
1.被告对于仲丘的死没有悔意,没有人愿意为此负责。
2.一审判决把整个事件分割成三部分:
(1)非法禁闭的私行拘禁
(2)不当操练的凌虐行为
(3)不当操练造成热中暑
但这三部分是不当的切割,根本是同一犯罪事实的连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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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吉端(洪爸):
1.法医石台平的鉴定是“明眼人说瞎话”:
石开平认为仲丘之死是个人体质问题,不是操练导致。
但是没有人会突然因为体质而死,
如果没有经过操练造成累积伤害,不会造成死亡。
就像没有爬山的第一步,会造成后面的气喘和高山症吗?
2.被告不能什么都推说不知道法规:
被告什么都推说不知道法规,
这是你们承办业务过程该知道的法规,怎么能什么都推说不知道。
难道在路上开车违规,可以说不知道就不用被开单吗?
杀人的人可以说不知道会被判刑,就可以不用被判刑吗?
仲丘有个人体质问题,那你们就不该送阿:
到现在都推说是仲丘个人体质问题,说他太胖。
对阿,那他太胖,你们就不应该送他去关禁闭阿,难道送了就不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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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立雄律师:这是集体加工行为的故意
所有参与的被告都有不确定的故意,
以不违背其本意的方式,来放任结果的发生,
每个人都轻忽了解自己应该负担的责任。
邱显智律师:希望法院判决给军中一个明确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