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25-08-01 17:35:45审计部报告-中科院采购缺失
不要说什么陆海空军多扯,看一下中科院
都会觉得国军是清流、毕竟三军的缺失大多是因为
军官职能不足:训练场连设计案都没作,派不符资料的受训、军舰弄坏
因为懒:忘记编无人机预算、没付GPS的钱、忘给编加给等等
但中科院根本都是人品上的问题了,去年的名场面是
(1) 中科院延揽之军职人员逾 9 成不具科技专长:
两年度分别招考进用 28 人及 24 人,惟分别仅有 1 人及 3 人具有科技专长,其余高达 9
成以上皆未曾历练过科技专长工作(原任职务包括陆军副食供应中心综合科科长、海军海
锋大队后勤综合科科长、国防大学总务处行政官、台北市后备指挥部部本部监察官等)
科技军官都没有科技背景去进搞科技被检讨后,理由是不管是什么专长,我中科院直接给他
..
中科院回答
依国军人员分类作业程序于考核通过后取得军职专长,以广纳符合理、工学资背景且具有科
研潜质之军官投入科研事务
==今年更扯
1.买的东西一堆大陆货查都不查
特定 6 家厂商得标之 25 件采购案,共计采购 1 千余项料件
惟其中 1 百余项通过验收之零附(料)件资料都是假的
甚至海关对应纪录之原产地就是大陆地区一样收
2.自己家人出来搞公司专门卖中科人
经统计中科院于 111 至 113 年间清查该院所属 5 个内部单位之主管或采购人员,其亲属
因担任该院供应商相关职务,于 110 至 112 年间仍参与中科院采购
其中 1 家厂商更连 3 年列为该院优良供应商
你说有没有鬼?
3.一般性生活采购快8亿仅揭露采购案号、标案名称、公告日及截止投标日等资讯
未公开标案内容细节(如:采购预算、厂商资格条件等),相关资讯及标案文件须取得该院
厂商会员资格始得阅览,实质限缩一般厂商获取资讯之机会。
一定不是要给特定人作啦
然后这种重大问题国防部只有一个统一回答:
据复:国防部将与相关权责单位共同研议妥适之精进措施。
之前就有讲过了中科院大买中国货而且很多次被抓包
都直接跟他说那是中国货承办人强制验收付钱
在中科院根本没法律啊,国防部也没在管
现在说中科院无人机去红?
你会信?
==
1. 中科院执行国防武器装备之研究发展及生产制造任务,透过采购方式取得财物及劳务运
用,以满足任务所需,惟相关采购作业机制执行情形未臻周妥,允宜研谋改善。
依行政法人法第 37 条规定,行政法人除办理适用我国缔结条约或协定之采购,以及办理符
合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第 4 条规定情形之采购外,采购作业不适用采购法规定。国
家中山科学研究院(下称中科院)肩负国防武器装备研究发展及生产制造之责,依该院所订
采购作业实施规章
及采购作业规定,近 3 年度(111 至 113 年度)平均每年办理采购案件约 4 千 6 百件(
表 1);其监督机关国防部并透过定期及不定期之辅访、年度绩效评鉴等方式,监督相关采
购案执行情形。经查中科院近 3 年度采购作业执行情形,核有下列事项:
(1) 中科院筹购生产所需之零附(料)件,迭有得标厂商以变造进口报单方式,缴交来源
不明或大陆地区生产料件并通过验收,对国防战力产生高度风险:
国家安全法第 11 条规定,为确保国防军品及设施之安全,厂商履约时不得对用于军事采购
之产品,知悉原产地系来自大陆地区(含港、澳),或系不实之军用武器、弹药、作战物资
,而为交付或提供,以避免危害我国防军事战力或国家安全。经查,中科院 111 至 113 年
度办理与生产武器装备相关之军用零附(料)件采购案执行情形,由特定 6 家厂商得标之
25 件采购案,共计采购 1 千余项料件,契约总金额 1亿 8 千万余元。惟其中 1 百余项通
过验收之零附(料)件,契约金额约 3 千万余元,得标厂商交货出具之进口报单,涉有载
列之零附(料)件名称、生产国别或数量等资讯,与财政部关务署留存之进口报单纪录资讯
不符,且部分零附(料)件甚未有对应之进口纪录,或对应纪录之原产地实系大陆地区等重
大异常情形,凸显中科院现行履约验收措施,对得标厂商所交进口报单所载资讯,未能有效
检核真伪,难以确保厂商所交军用零附(料)件之来源与真实性,对国防战力产生高度风险
,经函请国防部督促中科院研谋改善。据复:国防部将与相关权责单位共同研议妥适之精进
措施。
(2) 中科院对清查发现涉及利益冲突之厂商,未就其以不实文件投标行为进一步查处,难
以吓阻厂商再犯:
中科院为遂行院内采购之利益冲突禁止规定,已于内部建立相关定期清查机制,并要求厂商
于投标时缴交“投标厂商声明书”,作为中科院采购利益冲突禁止规定及相关内控机制之一
环。经统计中科院于 111 至 113 年间清查该院所属 5 个内部单位之主管或采购人员,其
亲属因担任该院供应商相关职务,于 110 至 112 年间仍参与中科院采购,违反相关利益冲
突禁止规定,该院业依规定禁止对应之 7 家厂商参与该院采购。惟上开 7 家涉及利益冲突
情形之厂商,其于投标签署之“投标厂商声明书”中,不实切结其相关职务人员之亲属,无
于中科院担任相关职务,涉有中科院采购作业规定所列“以虚伪不实之文件投标、订约或履
约,情节重大者”情事;然据中科院 110 至 112 年间“拒绝往来厂商”及“优良供应商”
清册资料,该 7 家厂商未遭列为该院拒绝往来厂商,且其中 1 家厂商更连 3 年列为该院
优良供应商,显示中科院对于厂商不实填写“投标厂商声明书”文件投标情形,未进一步依
规查处,将易使厂商心存侥幸,难以吓阻厂商藉不实填载文
书方式规避利益冲突之管制,经函请国防部督促中科院检讨改进。据复:国防部将与相关权
责单位共同研议妥适之精进措施。
(3) 中科院办理一般性事务采购案之采购资讯,未公开标案细节以征求商源,不利吸引潜
在厂商投标,影响采购竞争性:
依中科院采购作业实施规章规定,该院办理采购应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订有限制性招标、选
择性招标及公告招标等 3 种方式,其中为办理 20 万元以上之大额购案,除以选择性招标
及限制性招标办理者外,须以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厂商投标。经查,中科院自 111 至 113
年间办理之大额购案,其中属环境清洁整理、消毒作业、咖啡机租赁、杂草树木修剪、冷气
机清洗保养、电影放映等类型采购案,约 50 案,契约金额达 8 亿余元。该等案件履约内
容显属一般庶务,与国防机密或营业秘密关联性较低,惟中科院于官网办理该等采购案公告
招标,仍仅揭露采购案号、标案名称、公告日及截止投标日等资讯,未公开标案内容细节(
如:采购预算、厂商资格条件等),相关资讯及标案文件须取得该院厂商会员资格始得阅览
,实质限缩一般厂商获取资讯之机会,影响该院商源征求之广度,亦不利提升该院采购之市
场竞争性,经函请国防部督促中科院检讨改进。据复:国防部将与相关权责单位共同研议妥
适之精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