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dhws (sdhws)
2025-06-20 16:02:28关于战争,人道主义干涉及主动自卫权似乎是颇有争议的议题?
人道干预的意含包含“为防止该国发生重大破害或反人权事件,他国可不经该国同意而采行军事行动来干预。”,主动自卫权的意思是的“确信他国有对我方造成威胁的意图,且有重大性及急迫性时,可在对方动手前出兵打击。”
但不论何者都包含主动对外袭击的行为
以这两者为理由出兵者在近代越来越常见,如人道主义干涉为理由者,包含伊拉克战争的美国(宣称帮伊拉克人从侯赛因暴政解放)、俄乌战争的俄国(宣称纳粹政府在对俄裔人民种族灭绝)、以色列大规模袭击伊朗(宣称透过打击削弱伊朗暴政当局,为人民起义带来条件)、印度干涉孟加拉独立等等
主动自卫权的宣称也很常见,如伊拉克战争美国称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武器、俄乌战争俄指乌克兰加入北约威胁俄罗斯、以色列打伊朗时称伊朗将有核武、以方称为了防止恐怖份子侵害,所以以色列加大戈兰高地以东叙利亚领土的控制。
所以以人道主义干预及主动自卫权做为对外军事行动的理由,在什么情况下才算真的合理?在实务上有无客观评判标准呢?还是说大多只是个没有实质意义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