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军人注意!国防部拟修法 对敌人效忠将处

楼主: ntnusleep (虫虫虫)   2025-03-10 22:11:17
原文来源: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yzvm5yB
原文摘要:
国防部今(3/10)日表示,为强化反制中共对国军的渗透破坏活动,《陆海空军刑法》第
24条修正案,凡现役军人以言语、举动、文字、图画、电磁纪录、科技方法等方式,对敌
人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将判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防部说明,近年国军协同国安单位,共同侦破多起敌谍案件,凸显中共之情报刺探及间
谍活动日益猖獗,其主要运用金钱、投资、赌博等方式,利诱吸收现役军人,以签署书面
、拍摄影片等手法,对敌人宣誓效忠,已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因此特别研拟修法。
现行法规针对“投敌罪”的规定,投敌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尽
其应尽之责而降敌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前二项的未遂犯,罚之,预备或阴
谋犯第一项之罪者,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次修法将原本第二项的“不尽其应尽之责而降敌者”改为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新增“以言语、举动、文字、图画、电磁纪录、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对敌人为效忠之
表示,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的定义,例如明知友人为敌人所吸收参与组织活动,因受友
人劝诱而签署效忠敌人之誓约书交付予敌人;或负有军事情报蒐研等职责之现役军人,明
知友人为敌人之间谍,仍遭友人劝说以网络视讯方式向敌人为效忠之表示者。
国防部表示,《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修正案,将于完成预告及法制程序后,陈报行政院
审查。国防部强调,现役军人依宪法及相关法令,应效忠国家、爱护人民,克尽职责确保
国家安全,少数官兵叛国不法,除受国人唾弃,也难逃恢恢法网。
心得感想:
前面有人贴一篇报导,但是内容不完整,现行完整的军刑法第24条其实分了四项条文
依本篇报导之内容本次是打算新增“对敌人宣誓效忠”就要处刑罚的规定
例如签什么效忠书之类的就要判刑,至于“投敌”最重仍可判死刑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25-03-11 07:36:00
退休的勒
作者: MarchelKaton (KatonKaton)   2025-03-11 08:35:00
第一,太晚;第二,太轻。然后台湾一堆双重国籍的哪可能惩罚不忠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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