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罢免连署之程序

楼主: 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   2024-12-11 14:25:23
: 官方允许这种理由成案喔? 太酷了吧
我不确定这里的官方到底怎么界定,
就群组务的理解上,
3m、我或a组务应该只是不同层级的干部,就不拿钱却要管事的乡民罢了。
就不受理判决来说,
它通常需要具备的要件是:程序部分不合理、起诉内容不完备。
也就是说:
【即使法院收到一个实体上看起来有够荒谬的案件,如果程序形式满足,就必须受理】
在批踢踢的文化来看,如果同一形式可以因人废言做太夸张的差别待遇,
那长久经营下,必然会给外人一种双标的疑虑。
但如果只尊重形式,却忽略论坛的实质功能,
那会出现越来越多荒谬案件,干部也不想惹事上身,就会越来越颟顸。
于是干部就流行这种明哲保身的文化,然后一直为了一堆很蠢的事情成案。
就群组务的立场,成案是为了尊重形式与程序;
但罢免案如果不通过,两年的期间是为了避免无意义的滥诉滥检,
群组务很实际,如果申诉者的这个行动真的有意义,那支持者不会太少。
如果太少,那就证明这样的行动意义薄弱,之后就以无意义看待之。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24-12-11 14:37:00
建议可以斟酌不要用没拿钱当免罪符 因为公关公司同样没有从PTT上领钱几年前或许可以 但现在这样写反而会降低说服力甚至遭人怀疑
作者: genjuromkiii (幻十郎参式)   2024-12-11 14:41:00
能理解难处,但现行制度是如此,还是要跑程序=v=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24-12-11 14:43:00
其实这个制度最大的弊端不是有人不爽就去弄板主 而是公关公司可以故意弄自己人再投反对票换两年稳定确实需要一个灵活一点的机制以前流量最多的那个板就有出现过这种自导自演然后两边开始挑陪审团有推过妹妹文的先踢掉(X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4-12-11 20:36:00
辛苦了 要维持公平就会被利用无限上纲
作者: genjuromkiii (幻十郎参式)   2024-12-12 13:59:00
反过来说,投赞成的id就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