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谍中校杜永心被判4年定谳 这下连退休金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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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退役中校杜永心12年前被中国中央军委会政治工作部吸收成为共谍,他再拉拢台籍蔡姓中校,希望蔡在台海发生战事时“消极不抵抗”;杜被依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刑4年定谳。后来空军司令部依刑事确定判决,指杜丧失请领退除给与(退休金)的权利,并命杜缴回实际犯罪起已支领的退休金,杜不服提告,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
69岁杜男自国防部联勤总部中校退役后,赴中经商,被中国中央军委会政治工作部罗姓大校吸收,回台发展组织。
2011年起,杜男锁定因施作军队工程而认识的陆军蔡姓中校,先后赠送结婚礼金、买车基金各5万元,医疗补助10万元、招待旅游,或以蔡男退伍后安排到中国就业等好处,拉拢蔡男当共谍。
检方还查出,杜男要蔡男“适时表态,必要时拿出诚意为祖国效忠”,一旦台海发生战事时“消极不抵抗”,并表明现阶段不会指派刺探机密的任务,但“必须在关键时机,发挥关键作用”。
后来蔡男起戒心,决定录音自保,也于检调查获后提供相关录音证据,并将收到的现金、礼物全数缴回,获检方不起诉。
刑事法院审理时,杜男否认是共谍,辩称都是开玩笑、吹牛、酒后胡言乱语。不过一审新北地院、二审高等法院均不予采信,依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决4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杜男上诉定谳。
空军司令部去年则依据刑事确定判决,认定杜男丧失请领退除金的权利,并命缴回实际犯罪起(2011年10月15日)已支领的退除金。
杜男不服,提告主张,国安法是禁止人民在台湾地区替中共发展组织,而非发展中国共产党本身,因此,刑事判决认定他涉犯大陆地区发展组织未遂,是严重错误的法律见解。
杜男也说,纵使指他犯发展组织未遂罪,但他是在2017年10月6日向蔡男提及中共解放军一事,故实施犯罪的时间应为2017年10月6日,所以被追缴的退休金应从当日开始计算。
北高行说明,空军司令部依国安法认定杜丧失请领退除金的权利,并命杜缴回实际犯罪2011年10月15日起已支领的退除金,没有问题,判杜男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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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贪污,是国安法判的共谍4年
2.没终身俸才是最大处分
3.他个人认为在军中发展共产党不是共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