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Happy (no)》之铭言:
: 坊间某些观点要依事实说话、而且好歹要有点依据,持那些奇葩观点的人再以该观点开嘲
: 讽;不然那些网民们也属于乱带风向一族。
: 所以坊间某网民也别阴阳怪气指出国军防御计画(民国哪一年版的?请注意在民国89年有
: 个变化)方案里后方纵深守备旅,被防御计画要求拿机枪干掉万一扛不住敌军的滩岸守备
: 旅,而往后撤的国军士兵。
事实上是最高死刑,最低无期徒刑
你所用的国军监察工作实施办法事实上是改成国军军风纪维护实施规定
但是你没注意到一点,这两个都没有死刑,实际上国军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发现我军扛不住大量溃逃的时候只有检举、反映没了
内容在第四章工作要点里面
但是实际上只要扛不住溃败,最高就是死刑最低就是无期徒刑
刑法第107条第一项第一款
一、将军队交付敌国,或将要塞、军港、军营、军用船舰、航空机及其他军用处所建筑物
,与供中华民国军用之军械、弹药、钱粮及其他军需品,或桥梁、铁路、车辆、电线、电
机、电局及其他供转运之器物,交付敌国或毁坏或致令不堪用者。
军事阵地属于其他范围,也就是弃守阵地无期徒刑到死刑,基本是死刑,你撤退没有把
军需品带走相同
第一项第三款
煽惑军人不执行职务,或不守纪律或逃叛者。=>你不撤退其他人会撤退吗?
督战队
是在军事审判法里面
第58-60条
特设军事机关之稽查长官和特设军事机关之巡查及稽查队员
军事审判法第89条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经传唤迳行拘提:
二、逃亡或有事实足认为有逃亡之虞者。
四、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另外戒严法第八条规定
戒严时期接战地域内,关于刑法上左列各罪,军事机关得自行审判或交法院审判之。
因此扛不住撤退在刑法上属于外患罪,在战时可由当地军事机关自行审判
依戒严法是由当地最高军事指挥官指挥,他可以直接组织督战队判处死刑
不要想太多黄埔不可能放掉这种任意掌握他人生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