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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话骂“你妈客兄” 法院认证不是侮辱
110-09-04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苗栗县庄姓男子与邻居邱姓妇人因住处排水越界问题,当街爆发口角,庄男用客语骂邱妇“老夭寿”、“好绝”及“丈你妈客兄”,被邱妇告公然侮辱。苗栗地方法院一审简易庭认“你妈客兄”构成,罚庄男六千元;庄男上诉二审,苗院合议庭参酌客语研究学术著作,“你妈客兄”在客语用法有“不是那样”之意,且庄男前有“丈”,是对“丈量”一事表达不认同,而非对邱妇谩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庄男无罪。
数年前,邱妇住处屋顶的天沟水管跨界,滴水至庄男住处,双方即有纠纷,纵使邱妇儿子已将天沟水管锯短,不再滴水至庄男住处,但双方已有心结。
前年六月间,庄男与邱妇又因排水问题起纷争,二人于住家前大街争吵,过程中庄男以客语“老夭寿”、“好绝”及“丈你妈客兄”骂邱妇,被邱妇告涉公然侮辱罪。
苗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客语“老夭寿”、“好绝”及“丈你妈客兄”,具有轻蔑、鄙视及使人难堪之意涵,足以贬损邱妇人格及社会评价,庄男罪嫌堪予认定,向苗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一审法官调查,“老夭寿”字面文义有折寿、短命之意,属于恶毒言语,但在客语中,“夭寿”可做为表示“非常、极度”的夸饰词,不论在提及事情好、坏时,都有可能用到,而非单纯字面上短命早死之意。纵使庄男所说“老夭寿”,是诅咒短命早死,虽刻薄不中听,但人的寿命长短与人格或社会地位无涉。
至于庄男所说“好绝”,一审法官认为,应是对庄妇的指责,并非轻蔑庄妇之意,此仅属个人修养之道德层次,尚难认是侮辱言语,但认“丈你妈客兄”的“你妈客兄”有侮辱之意,处庄男罚金六千元。庄男不服上诉。
二审法官认同一审法官对于“老夭寿”、“好绝”的见解;但对于“你妈客兄”一词,经参酌语言专家的学术研究著作,在客语用法有表“不是那样”、“不是那样的意思”。
二审法官观诸庄男以客语口出“丈你妈客兄”,于“你妈客兄”前尚有“丈”字,是对于土地应否进行“丈量”进行争执,是对“丈量”一事表达不认同,而非谩骂,与公然侮辱罪之构成要件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