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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3 11:25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苗栗县长徐耀昌被控于担任头份镇长时放水核发弃土证明,一
审被依图利罪判处9年徒刑。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改判无罪,可上诉。徐耀昌于上午11
点在县府受访,对于判决结果,徐耀昌表示“百感交集!”未来会好好为苗栗县打拼,但
也批一审是“乌龙判决”。
二审无罪判决出炉,徐耀昌接获的道贺关心电话不停。(记者彭健礼摄)
二审无罪判决出炉,徐耀昌接获的道贺关心电话不停。(记者彭健礼摄)
徐耀昌说,这个案子从1998年,前后22年;这20几年,真的很煎熬,如今心中的大石头终
于放下来。未来只有好好为苗栗尽心尽力来打拼,以回报大家对他的关心,用最感恩的心
,来谢谢大家。
徐耀昌指出,他没进过一粒砂、没拿人一毛钱,更没有去跟人喝过花酒、吃过一顿饭,然
后就莫名其妙地被检察官起诉,加上一审的乌龙判决,让他一度对台湾的司法心灰意冷。
徐耀昌说,22年来,这个案子对他的生活压力很大,今天能够还他清白,首先感谢高院的
审判长、法官能明察秋毫,能很认真的审理,认真听当事人陈述,未来要认真做每件事。
徐耀昌于1998年担任苗栗县头份镇长任内,被控与秘书陈顺兴等人共谋,同意业者申请将
弃土倒入头份垃圾场,并滥开不实弃土证明,共图利业者1291万多元;台北地院历经12年
审理,于2013年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判徐耀昌9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他上诉进入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结果大逆转,改判徐耀昌无罪。
心得:县长加油!!! 继续努力 带领乡亲过更好生活 新闻心得要20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