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youtube上看了一些交通乱象的影片
发现大家对微罪不罚的议题讨论得很热烈
让我想到多年前(大约2016那时候)
我就已经在PTT上提出“微不足道的小违规”的概念了
也就是虽然是违规,但只要对交通影响不大,就不用过度取缔与开罚
没想到当年乡民给我的回复是(列出几项印象比较深刻的)
“你怎么证明你的违规是微不足道的”
“你能确定有哪一种违规真的对交通影响不大吗”
“就是因为对交通影响大,才会制定罚则啊,不然干嘛罚那种行为”
“违规就违规,还扯什么理由”
但也没想到多年后的今天,政府真的采纳了这种想法
还满让我会心一笑的
有种自己真的预知了台湾的未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