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的时候骑车,跟人出了一场车祸
对方的第三责任险保险公司不承认初判表,只承认事故鉴定
所以他们自付三千申请了事故鉴定会
原本我在想事故鉴定的委员应该比警察专业,能够更准确地判断对错
但开完会后爬了一些PTT的文,才知道不少人都被事故鉴定搞到没错变有错
最近鉴定结果出炉了,我也深深地了解事故鉴定真的不可信
车祸发生过程是这样的
我在一处没有待转区的十字路口,以慢速打了方向灯想左转
但对向有一台车骑得很快,基本上在这种市区路口我很肯定他有超速
原本预期他到路口会稍微减速,让我先左转他再直行
想不到他完全没想减速的意思,直接快速冲过来
撞到我的车头之后,我人没受伤没倒地,他就失速往前撞上路边违停的轿车后倒地
示意图如下
https://i.imgur.com/7bZDZsK.png
https://i.imgur.com/m4TNS7k.png
原本警方的初判表显示肇责部分是我7分,对方3分
后来事故鉴定结果出炉,竟然变成我要负全肇责
鉴定表上写着另两台车的无肇事因素的原因是
1. 我在路口属于抢先左转,所以对方无肇责:
我承认我那时不太懂何谓抢先转
但也不对啊,对方明明就已经超速在先了
如果他不骑这么快,也不会撞到我
所以抢先转的肇责程度可以完全抵销超速?
可能有人会说,没证据可以举证对方有超速
但是鉴定表上有笔录,写着对方表示他的速度有50-60,而该路段速限50
所以对方都自首有超速了,这样也不算吗!?
最大的重点是,我跟对方的撞击点,与对方跟轿车的撞击点,相差了十多公尺之远
如果对方真的没超速,怎可能滑行这么远的距离!?
所以路边装了这么多自动照相机,历年来收了人民大量的罚金
但原来超速在车祸上是不构成肇事因素的!?
哇事故鉴定委员真的很会判
2. 轿车在路边虽然违停,但无肇事因素:
这点也很奇怪,轿车本身违停已经是事实
假设他不停在那边,那对方也不会失速撞上
这样竟然也没有肇责!?
所以违停虽然也抓满多的,但原来违停在车祸上也不构成肇事因素!?
哇事故鉴定委员真的很会判
因为我骑的这台车是家人的(我在外县市工作,那时连假回老家)
这台车一个月骑不到3次,所以就没保第三责任险
如今鉴定结果出炉,对方家属可能会因此要求赔全额车损
我家人说他们会试着帮忙调解,请我不必担心
但经过这场事件后,我也学到了惨痛教训
1. 事故鉴定的判法还是有很大的问题,初判表有时候可能会稍微好一点
2. 第三责任险一定要保好保满
[更新]
谢谢板上大家的慷慨答复
有点意外我的一篇车祸文能在一天内引来这么多回响,大家的意见我都读过了
老实说骑车这么久,这种情形真的是第一次碰到
而我本身也确实对交通罚则、判例有诸多不懂的部分
借由这次机会也学到了不少
总结了一下大家的说法,感觉事故鉴定委员的判法是
不论车祸发生人数有多少、有哪些人违规,只要能找到车祸发生的源头,就把肇事的主要原因指在他身上
这点我想大家是没有异议的
但我唯一难以理解的是“违规的人一旦卷入车祸,只要主因不在他,就可以完全免责”这一部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制定交通法规、为什么要警察要取缔违规
不就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行车安全并且防止车祸的发生吗?
那如果一场车祸中有违规者,那就代表他属于车祸发生的“潜在因素”
就算主因不在他,但既然是潜在因素,那就不应该完全脱责
违规有很多种类,超速、闯红灯、双黄线回转、逆向、停在红/黄线(3分钟)...等等
但如果事故鉴定委员的判法是不属于主因,怎么违规都不用负担肇责的话
那警察也不必取缔了吧?罚单也没有吓阻力了吧?
反正我违规,我只要能确保我不是车祸发生的源头,那我只要负担罚单费用,其他车损部分就交给主肇者烦恼
还能顺便把零件除旧布新,多好
另外有人说我期待直行车要让
我必须说我不是每次都有这种想法的,大部分情形我也是会礼让直行车
是因为当时我已经很明确知道对方速度太快了
以一个正常且理性的用路人而言,就算直行时再怎么快,到十字路口一定多少都会减速
但可能对方仗着自己路权最大+保第三责任的缘故吧,他就是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