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无耻、脸皮厚,
而且敢抹黑人,这种人就赢了?
上次提到把部分安家费卷款而逃的Y老师
据说透过某台籍教师在大陆的大群
抨击还有抹黑在事件中帮我很多的W学姊
还有至今不愿提告的校方。
在大群完全否认自己有做错事
(然而给别人的截图,则认为台币80万根本不多,学校根本不欠这个钱)
还说W学姊跟她是私人恩怨,颠倒黑白。
而群主C老师似乎也是非不分
从头到尾都指责W学姊闹事
还说我要求Y老师为影响我们留在学校的
台籍教师们的权益受损道歉,
这件事不可理喻。
原来我今天守好本分
被隐藏罪犯连累
(这种事根本可以直接 她卷款而逃)
我还不能够有情绪
也不可以要求她道歉?
今天做错事的人逍遥法外
还指责受害者不应该有情绪
也不可以要求对方道歉。
这种荒谬的逻辑,还被认为是正确的。
还有天理吗......
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