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下 婚后的财产属于共有
但婚前各自拥有无误
台湾女性和他们的原生家庭都是很贪婪 再不然就是眼高于顶 非条件好的不嫁
如果你本来就有能力拿出头期 婚后房贷也都是你在缴 但是婚后才买房
要是有个什么万一 还得对簿公堂才能确定财产是你的
除非结婚登记时你们就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 但是现在的台湾 没几个女生愿意跟你签的
非条件好不嫁 嫁了以后你的就是我的 这就是台女的想法
婚前搞定房产 对你有好处
有钱人家嫁女儿 即便给栋房子当嫁妆 也一定是婚前搞定
绝不会婚后才来让你有机会主张权利
嫁女儿的娘家尚且如此 婚后被要求负担更多责任的你 当然要精打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