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非自愿离职?

楼主: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9-05-01 22:12:59
原文恕删
每次看到这就觉得资方根本把劳方当白痴
以前有很多例子
有一个完全跟此案例一样
不同的是,员工很聪明
直接问经理说,真的是这样?
然后在经理面前打给劳工局询问一下相关法规
后来经理才说Hr口误,你可以做到离职日
现在离开公司就两部分
(1)自愿离职
这部分不会有资遣费
所以通常资方骗劳方走这一路
主要原因是因为
省资遣费(这个事小)
要通报劳工局写报告(这个事大)
然后可能会影响到你的主管和Hr
(2)资遣
通常资遣,一定要有原因
通常会用劳基法第11条第5项
但是这是公司在赌
为什么
因为他在执行劳基法第11条第5项资遣前
公司必要要做很多动作
比如说,帮你换单位,辅导你工作技能
等于用这条资遣是最后手段
但是鬼岛常常用这条,以为员工是白痴
但是常常又会有对劳基法很熟的员工
就会打民事官司,确认雇佣关系存在
这部分TVBS有例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29961
简单说,公司不能看你不爽付资遣费,就叫你滚
但是经营不善,那种资遣一批人是合法,只要他有给资遣费
这里说的是针对一个人的资遣
除非违反当初公司合约
犯大错,例如上班打架之类的
有那种不放人,不给离职证明的
这种先跟劳工局要,之后慢慢调解
再来是离职证明,常常公司会骗你说
如果自愿离职,以后找工作比较好找
这是鬼话,都想要你走了,还会帮你未来着想?
那干嘛要你走,就只是方便他们好办事
如果离职证明书是资遣
那可不可以洗掉这纪录
实际上可以,但方法不太道德
多应征一件公司,让他们保完劳健保
过几天离职
前面的资遣纪录,后面公司就不知道了
作者: lim3 (林珊小肥宅)   2019-05-01 22:33:00
1p哥同事就是1这个选项 被骗到签自愿离职 这种有可能救吗?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9-05-01 22:59:00
学了一课
作者: ttalk5566 (高梭)   2019-05-01 23:39:00
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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