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引用圣经的话
安乐死是罪
同性恋也是罪
可是有人活着 受尽各种生命的折磨
有的只是靠着机器维持生命
这样的生命 有意义吗?
除了自己感到痛苦外 也浪费的社会资源
看到有人想要安乐死 却一直无法通过 留下痛苦的眼泪
真的为他们满难过的
也希望这些人 早日脱离苦海 到另外一个他们快乐的世界!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铭言:
: 瑞士那个好像也不算是安乐死
: 应该是合法协助自杀。
: 主动安乐死是由医生注射药物或是让人服用药物,
: 让所需要的人死亡,
: 这在刑法上都算是杀人罪。
: 而
: 中华民国 刑法 第 275 条
: 教唆或帮助他人使之自杀,或受其嘱托或得其承诺而杀之者,处一年以上
: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 谋为同死而犯第一项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 也就是说帮助他人自杀也是一种罪
: 因为杀人跟帮助他人自杀都是一种罪
: 所以苦于无奈的人只能透过奇奇怪怪的管道自杀,
: 反而造成更多社会问题(例如卧轨会造成火车误点等)
: 是不是学瑞士先从某些条件下(经医学界证实不治之症,或是经半年的思考期等)
: 协助自杀合法化开始,
: 可是植物人或是精神病患者等无法判断他的表达能力的人,
: 就很难透过这个方式处理
: 乡民要三思
: ※ 引述《onollll (噜噜)》之铭言:
: : 最近看YouTube
: : 看到一部影片是台湾人跑去国外
: : 安乐死的影片
: : 啊你们会同意或是支持台湾合法安乐死吗?
: : 我个人是同意啦
: : 每个人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未来
: : 想提早结束也是他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