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New Ver.置底板规讨论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00:47
  一、欢迎来到 MenTalk 板,在和大家交流前,一定要熟读板规唷!
                             
  二、签名档视同文章内文,但不计入文章字数及行数。
  三:再犯及三犯定义
违反A板规处3天后,出水桶后再犯任一板规称为再犯
再犯出水桶后犯任一板规称为三犯
   (第二次犯或再犯计算期间为一年)
四:
除板规另外规定外
其余板规之处分为
初犯 3 天
再犯 30天 (含退文)
三犯 1 年 (含退文)
╭───────────────────────── 切勿以身试法 ─────╮
│             本板为PTT MenTalk板                │
│    文章、推文及板务处理原则均依循中华民国法律、站规及板规规范     │
│         使用者不得以不知相关板规为由而免却责任。 │
╰─────────────────────────────────────╯
1、 请勿使用攻击性言语(言词侮辱、谩骂等)、歧视、猥亵意淫字句、威胁、挑衅、
嘲讽、引战等用语发表文章或推文。
1-1 若针对个人需由当事人检举,非当事人不予受理。
1-2 若经查为多方吵架,则参与争执之使用者皆可能违规,板主视情况予以裁决。
1-3 含有对特定族群、性别、个人之上述条款内容,
1-4 上述未尽事项,若造成看板混乱,板主得(ㄉㄜˊ)公告后锁文并水桶。
2、 文章规范
2-1 请勿发表电脑观看为一行文之文章 或 不足20个繁体中文字之文章。
(标点符号不算字,其余未尽事项由板主依照文意判断)。
2-2 每人每日限发5篇文章,包含自删及板主删文。
(板主公告、参选文或转录站务公告不计)
2-3 禁止张贴恐怖连结、恶心连结、病毒连结、18禁连结。
2-4 发表文章请使用分类及加上标题,分类项目内无适合分类,
请自行设置,但不可设置任何违反法律及社会善良风俗之分类
文章需有标题,无分类不处分
2-5 分享影片、歌曲mv、影集等
不得有业配行为并需附上观赏心得30字以上
歌词不算在心得文字内
分享美食文、景点文、出游文、及任何开箱文
仅限googlemap截图之地址资讯或手动输入店家地址
并需附上心得30字以上
店家、景点单位自行介绍之文字不算在心得内
禁止店家网站、脸书个人、粉丝专页、line群组及line帐号
等连结出现于文章
未尽事宜由板主主观认定
条例解释:
若内文或推文出现如
"喜欢这段影片或物品的人可以去按赞、
可以一起团购、我可以帮忙买、站内我"
等之类的字句
将认定为广告文并依板规3处至
若要联系请自行站内信
禁止在板上进行交易行为
2-6 张贴新闻需附上30中文字(以上)之心得
并附上新闻网站连结之短连结
每人每天限张贴一篇新闻
新闻网站需为繁体中文字网站
若为英文网站需附完整繁体中文翻译
禁止简转繁及简体中文网站
3、 请勿发表以营利为目的及诱使人投票/按赞/连署文
及问卷文、交易文、业配文、广告文、脸书个人及
粉丝专页、直播文、征求物品、商品、使用资格转让
或共同使用文、合购团购文、代买文、line个人及群组
征人文、征友文、征出游文或任一未经站方核可之活动内容
若有上述禁止之相关需求
请至各专板查询或发文或私下征求
并请遵守各板规定
若有任何纠纷皆与本板无关请各使用者自行处理
其余未尽事项由板主主观认定
3-1 文章内文(含推文)部份或全部涉及上述条款。
3-2 违反此条板规自删者加处365日水桶并文章退文。
3-3 依照全站公告 #1QOArzZ7 (SYSOP)
严禁张贴任何“法律或政府法令禁止(于网络)交易之财货/服务”之交易文
发文之使用者无条件受该板一年以上水桶禁言且无条件退文处分
并向小组长回报。
累犯者退文且水桶两年以上,停止全站板务服务(停权)一年以上。
此条文其余未尽事项由站方公告之规定为主
3-4 本板非交易类专板 任何板友之交易纠纷皆与本板无关
4、 非本板板主、直属小组长、群组长及站长,请勿使用及回复[公告]。
   (转录站方公告则不在此限)。
5、 请勿使用任何不当方式,(例如:跑程式或刻意移动光标)贴文赚钱。
6、 请勿滥用转文。
6-1 请勿转入任何与本板板规相抵触之文章。
6-2 未经文章发表者同意转出或转入,经当事人检举视同滥用。
6-3 非原文作者本人转录,需增加30个繁体中文字以上的心得,违者视为滥用。
转录新闻每人每天限一篇且内容须为繁体中文
转录新闻者无论是否为原发文作者皆须附上30个繁体中文字心得
(转录站方公告无需心得)
  6-4 原转录文章之内容或推文若违反本板板规,且转录后5分钟内未删除者,
皆由转录者概括承受。
7、 请勿做出违反站方规定或其他扰乱看板秩序的行为。
7-1 未于文章第一行宣告不欢迎特定使用者推文,
即任意删他人推文,经当事人检举以此条处理
;若已宣告,该使用者仍推文,则视同挑衅。
于文章内宣告不受欢迎使用者后
发文者即可删除该不受欢迎使用者之推文
于文章内宣告不欢迎特定使用者后,
不得再更改,更改后的使用者皆属无效
7-2 若半数以上的版主群同意已严重违反站方规定或扰乱看板秩序等行为,
将水桶365天(并退文)。
7-3 禁止未经同意公开他人水球记录、信件、照片、个人资料,
违者禁言365日(含退文)
(此条目为属紧急条款,为达止血目的,版主可视情况先行处分再发公告)
  7-4 相似帐号条款:
  7-4-1 禁止公开/叙述/隐射与相似帐号来往之讯息、信件、消息等言论,
经被仿帐号者检举,视为扰乱看板秩序,
发布内容者禁言30日。
  7-4-2 相似帐号于本板发/推文,经被仿帐号者检举后,
水桶365日及退文。
7-5 上述未尽之事,经由板主群评估后纳入裁量。
经板主群讨论,判定为蓄意引起纠纷者 水桶365天
8、 为尊重各看板管理者及看板自治,请勿发表他板板主处理板务之相关文章或推文
发言内容涉及他板板规、他板公告、他板检举或他板板主征选相关。
禁止将它板争端带入本板
推文或发文提到它板名称或是发表在它板被水桶之心情文将不处分
违规说明:
抱怨以宣泄心情并寻求安慰属可接受范围
但禁止评断他板板主的管理风格或是其板规之合理程度
也禁止辱骂他板板主 (例如:XX板板主怎么这么垃圾)
罚则:
初犯水桶 30天(含退文)
再犯水桶365天(含退文)
其他未尽事宜,板主群将依此概念主观认定。
9、 本板板规认定和处分对象均为"帐号使用者",一旦经帐号部或组务认定为同
一使用者持有,即适用板规所有的累犯条例,意即不同帐号的违规行为将视
为同一使用者违规,不同帐号违反同一板规亦以累犯处理;计算时将扣除已
执行天数。
※另针对水桶中使用分身发言之加重处分,被水桶及发言帐号将从帐号部或组
务处理结果公布时间开始重新以当初被水桶之2倍计算。
举例一:
        A帐号违反板规,受到禁言 3 天处分,
        禁言期间(例:第 3 天)以B帐号发言(含发文或推嘘文),则:
        ※经帐号部或组务认定A、B为同一人后,
        A帐号重新禁言,禁言天数 2倍计算:6 天。
        B帐号亦给予 6天禁言
举例二:
        A帐号违反板规,受到禁言3天处分,
        出水桶后使用B帐号违反板规,
        ※经帐号部或组务认定A、B为同一人后,
        B帐号算再犯,给予 30天并退文
10、 欲检举者请于违规检举区推文检举,内容需附上被检举者之ID、文章代码
(AID)、违规事实、板规等。
10-1 未以此规定提出的检举案件(如站内信检举),板主群得不受理。
除了被水桶者,于水桶期间可依站内信提出检举。
10-2 依据#18_S43RG (About_Life),板主群得不受理不明来源使用者之检举。
10-3 所有的违规处罚仅追溯至检举日或板主群主动处理日前7日。
10-4 于违规检举区发表不相干之推文者(非检举事项),禁言15日。
经板主群判断后,如属误推者则不水桶。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3-12 11:02:00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02:00
是上任了吗?看你急成这样....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3-12 11:03:00
图弄不好就砍掉喇 虫子在爬惹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04:00
只是 先放一个上来讨论的拉 先不锁文 到时候会有更正式的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04:00
我查询本板板主名单,还没有你啊!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2 11:07:00
这篇是放上来讨论的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07:00
那就不要用公告你知道你的板主职位还在申请中吗?可以用公告?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2 11:08:00
你觉得不适当就去申诉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08:00
小心我检举你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3-12 11:09:00
处至可不可以字数统一一下...记那么多很阿杂的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10:00
字数 是指什么@@?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3-12 11:12:00
很多条的字数限定不一样 能不能统一一个字数要求就好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13:00
OK 我看看要统一成哪个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9-03-12 11:14:00
我发个废文还要打那么多字哦 我字只要打多 就会懒得发文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14:00
统一成30字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9-03-12 11:15:00
这篇是讨论还是已经final啦?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2 11:15:00
讨论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9-03-12 11:15:00
应该是讨论标题改一下比较好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9-03-12 11:16:00
忠孝 你的申诉过之前帐号会死亡吧XD30字太多了!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16:00
太多吗..
作者: ken720331 (肯)   2019-03-12 11:16:00
大湿意见加一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17:00
忠孝被送帐号部多次,都是完全没事详情请洽检举丸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18:00
好ㄛ 你需要我帮你拍手吗?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18:00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在新加坡当兵爽吗?哈哈哈哈哈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19:00
不燃这样 发文20字 转文心得30字?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2 11:20:00
附议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21:00
假发!!!!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21:00
不用改标题啦,我备份了!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9-03-12 11:22:00
这篇是来讨论板规不是讨论谁怎样怎样的 乱文者依照扰乱本板秩序处理
作者: BMWX9 (BMW)   2019-03-12 11:23:00
呵呵呵好 我po一篇
作者: NelsonFang (light my candle)   2019-03-12 11:28:00
7-3所指的照片个资需经同意那些是指使用者吗公众人物 使用者自己的家人等等应该不算?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1:30:00
这个其实 也是这个板归的老问题 这个检举要成立检举人本身 要提出一定的证明就是最大的问题当然如果使用者的家人 和 公众人物 如果检举要求撤离也是会照办 但是眼下应该不会有这类问题对 所以要检举 本身就要是使用者 换句话说 除非有站方跟我说 外面的人向站方检举 或之类的事件
作者: tigerblue663 (胎沟噗鹿)   2019-03-12 12:07:00
所以可以直接说 我被某板桶ㄌ??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9-03-12 12:09:00
4目前 事开放这个 但是不能说好或坏
作者: Rex3661 (摁摁)   2019-03-12 12:26:00
终笑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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