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有人在大陆的朋友借了一大笔钱,说是要周转请我先转到特定台湾帐号
这些帐号是他家人以及他朋友,我都完全不认识,但当时因为他很急所以还是汇了。
本来说一个月内还,结果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多,中间有碰面两、三次就是一直拖延而且后来人都在大陆,
台湾应该没有财产。
欠款证明的部分,当时他有录影说明欠钱的数目及日期、欠款的对象、他的个人资料
、父母的名称。
我去做法律咨询以及法律版询问,大家是说要告他本人,
但照这种状况告他应该是完全没意义,只能朝那些帐号主人讨,
但又不知道该用什么名义。
否则如果A请B汇款到C帐号,而B也傻傻的汇了之后A消失,
那C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用那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