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参加一场婚礼,新娘的弟弟和妹妹分别带了自己的伴侣来参加,一对亲暱到闪瞎我
狗眼,一对只能跟爸妈介绍:这是我朋友
都是很好很善良的孩子,认识以来没看过她们奇装异服或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很有礼貌,
很热诚,很本分生活着
有时身边那些不伦不类的人事看多了,难免会想,这些脏东西都能自然握有的权利,朋友
妹妹跟她,咳,朋友,那么好的人,每年缴那么多税(咦)竟然无福得享,这个世界果然
荒谬得不只一点点
不只她们,家族几位亲戚,身边一些同学朋友,大抵如是
其实不关我的事,怎么也算既得利益者,权益摆在那,要用或不要而已
被贴过最不好听的标签至多也就是嫁不出去的老女人等60岁当医生娘70岁CCR,这个嘛,
事实含量起码50%,较诸不正常违反自然心理变态恶心等,暖得跟温泉差不多
也从未参加过游行或任何活动,都是动动手指即能完成的事,轻松愉快自我感觉良好的同
时还会在心底庆幸自己出生前签运就好
讲到这里就要来佩服彼得诺曼了。神经病,一个白人,好好过自己白闪闪的日子多好,为
了挺黑人权益,从此在奥运中被消失,死后才得到个不痛不痒的道歉,就算是为了自己觉
得对的事,值得吗?
https://i.imgur.com/LFHULU6.jpg
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