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房子还是登记女生名下吧

楼主: freshguy (怀念不如相见)   2018-09-20 23:02:28
说真的,男女生如果到结婚阶段,如果买得起房,很多人会面临一个问题:
房子登记谁名下?
我就遇过联谊认识的女生,很直接的问:“你会把房子登记女生名下吗?”
然后我这题没答好,女生就开始哀怨了,说女生不是爱钱,是觉得要有安全感
blahblah...(听了我想跟她说,那改放五百万现金在你名下会不会有安全感?)
说真的啊,男人一辈子可能就一间房,如果要登记在老婆名下,如果离婚
被整碗捧去还真是没有安全感哪....
不过言归正传,懂一点法律以后,还是建议你“就登记在女生名下吧”!!
一方面是有规定,如果男生婚前就持有,婚后才转给女生的,离婚会归还男方
另,就算是婚后买的,登记在她名下也没关系,记得贷款从你自己的存摺扣
如果未来打官司,法院会以“查女方并无付款购买之事实”判给男方。
这些法律常识就贡献给各位。
此外,现在女生很会吵什么家务有给制,明明男生给家用手头很紧了,
还想要“支薪”,所以你房子登记她名下刚好可以说:
“给了你一间房子,还要跟我计较每个月几万块?”
喔顺便告诉你房子的持有者要负担地价税房屋税增值税等等各种,
给女方持有的话,说不定男方可以叫她付,刚好每年省了不少税金...
本来想PO B-G版,但是后来想想应该三分钟就被嘘爆...就给各位男人做个参考。
不要觉得你们不会离婚!!每一对离婚的夫妻结婚时也都这么想的!!
作者: myyouling (思念天上的最爱)   2018-09-20 23:06:00
你好奸诈
作者: takomalu (~(╴△╴)~)   2018-09-20 23:07:00
找个不用把房子登记在她名下就有安全感的当老婆...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8-09-20 23:13:00
找个自己有房的当老婆……
楼主: freshguy (怀念不如相见)   2018-09-20 23:20:00
要就登记给女生啊 真的没关系对方赢得安全感跟爽度,男生赢里子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镜止水)   2018-09-20 23:31:00
还好我自己有房 不必让老公防我
作者: dsfcomtw (启程)   2018-09-21 00:02:00
你好会算。有时,人算不如天算XD
作者: Rain (Rain)   2018-09-21 00:14:00
我都找富婆包养我,完全没这问题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8-09-21 00:16:00
自己买的当然登记在自己名下 干嘛转给别人
作者: shower320 (莫问)   2018-09-21 00:21:00
作者: snakelalala (snake)   2018-09-21 01:57:00
水喔 学到了
作者: peda (日付剪贴ing)   2018-09-21 02:03:00
现在房子一堆都高于五百万吧…
作者: aLandlady (中坜李姓选民)   2018-09-21 07:47:00
反正离婚打官司有财产的人也要协议啊,房子登记谁名下真的还好
作者: lazybr (懒人)   2018-09-21 07:48:00
找一个不会跟你卢这个的老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8-09-21 08:22:00
算你厉害 我超欣赏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9-21 09:48:00
民法第1030条之1第1项: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夫或妻现存之婚后财产,扣除婚姻关系存续所负债务后,如有剩余,其双方剩余财产之差额,应平均分配。但下列财产不在此限:一、因继承或其他无偿取得之财产。二、慰抚金。原PO的说法是错的。原本男方在婚前买的不动产非属于婚后财产,不列入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的计算范围。后来赠与给女方,为女方婚后无偿取得之财产,依民法第1030条之1第1项但书,也不列入剩余财产财额分配请求权的计算范围。只是本来是男方的财产,后来变成女方的财产,若为法定财产制,通通不列入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的计算范围。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8-09-21 10:44:00
找男的结婚吧
作者: motoman (motoman)   2018-09-21 10:47:00
就回共同登记 不要就拉倒男生要干脆一点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9-21 10:54:00
至于借名登记是无名债务契约,效力及于出名人与借名人之间,不及于第三人,实务上倾向类推适用委任契约。但出名人若处分该不动产,无论取得无物权之第三人是否知情,依最高法院决议之实务见解,该物权契约是有效力的。借名人主张借名契约的话,举证责任在借名人,而非出名人。
楼主: freshguy (怀念不如相见)   2018-09-21 11:50:00
抱歉有错,婚前的房子要自己保留才对
作者: lim3 (林珊小肥宅)   2018-09-21 15:30:00
找一个把自己当房子的女人 选我正解
作者: watchmeisyou (生活要改变了吗)   2018-09-21 15:33:00
可以简单一点说明吗 不然都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
作者: mxr   2018-09-21 16:33:00
婚前远离母猪就行了
作者: whale0501 (鲸鱼游啊游)   2018-09-21 17:11:00
想发教学文结果发到错误的法律知识w如果结婚就以防范离婚必须给财产为前提那要结婚干嘛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8-09-21 18:58:00
啊知道错了还不改内文喔=.=”
楼主: freshguy (怀念不如相见)   2018-09-21 21:01:00
很多人签婚前契约就是为了避免未来的麻烦,只是台女科科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9-21 21:10:00
今天才跟公证人聊天,坊间真的流传很多错误的法律观念。
楼主: freshguy (怀念不如相见)   2018-09-21 21:17:00
0219大写满满专业用语我保证没几个人看得懂
作者: dsfcomtw (启程)   2018-09-22 00:33:00
太专业的真的没几个人看得懂啊!可以翻成白话吗?拜偷 https://i.imgur.com/9zUA2VV.jpghttps://i.imgur.com/Vm0qycL.jpghttps://i.imgur.com/hjNHFdl.jpg 我需要白话文,超需要!败偷
作者: lazybr (懒人)   2018-09-23 03:30:00
会想拗你房子的女人是九成九会再拗你付税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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