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给我生活费的 不是我爸
而是夫家
想必全部的人都会闭嘴了吧
我的一个朋友 75年次的 嫁人前跟我一样家里蹲
他爸妈要她嫁人
去年结婚了 改去吃夫家的饭
对一般人观感而言
也就名正言顺多了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4-01 19:57:00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乃立法者就夫或妻对家务、教养子女及婚姻共同生活贡献所为之法律上评价(司法院释字第620号解释文内容参照)。所彰显者亦系“夫妻对于婚姻共同生活之贡献”,本质上就是夫妻对婚姻贡献及协力果实的分享(民国101年民法第1030条之1立法理由内容参照)。上面大法官及立法委员写得真是好,把婚姻本质讲得很清楚,也就是说夫或妻并不是没上班赚钱的人,就对婚姻没有贡献。操持家务、教养子女及其他有利于婚姻生活之行为,也都是对婚姻生活之贡献。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师 Q'_'Q) 2018-04-01 20:30:00
0219冲一波 XDDDD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4-01 20:31:00放心好了!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会到Jay板征男友的。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4-01 20:33:00其实我写一堆,你不如直接看蓝月的妈咪文比较容易理解那个意思。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8-04-01 20:34:000219 冲了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4-01 20:35:00 诸位不要强迫我出柜啊!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