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标题:滴滴出行正式在台启用服务 首波推出出租车、顺风车两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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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滴滴顺风车”共乘服务同步登台
另外,乐迪科技也强调同步引进滴滴出行在中国地区推行的“滴滴顺风车”,将开放一般
民众申请加入服务,同样透过滴滴出行服务平台媒和乘车需求与车辆资源,让使用者能藉
由顺路车辆座位资源获得乘车服务。现阶段此项服务仍仅限以现金支付 (主要用于分摊油
资、过路费等),但未来也将加入线上支付功能。
对于“滴滴顺风车”服务是否涉及在台违法,乐迪科技表示此项服务主要是由提供乘车资
源的驾驶主动分享行车路线,再透过滴滴出行服务平台媒合有相同路线需求的乘客,借此
让每一台车辆能有更高使用效率,借此降低路上车辆空车率问题。而提供服务的车辆每天
上限仅能接3次服务订单,同时费用计算将以油费、ETC等过路费,以及作为车辆损耗补贴
在内费用 (大概会是现行出租车费用50-60%),而乐迪科技也将针对此项服务成立基金作
为车主、乘客双方保障,并非鼓励车主利用“滴滴顺风车”作为主要营利方式。
基于“滴滴顺风车”服务并非以营利目的提供,而是为了改善交通需求与使用效率为主,
因此此项服务并不能指定乘车接驳与下车地点,将以邻近便利商店等安全上下车位置为主
,同时车主若要提供夜间乘车服务的话,至少也要接满10次订单才能申请,而未来也规划
开放提供指定男性驾驶或女性驾驶,借此提供更安全乘车体验。
由于主要诉求“搭便车”的使用模式,因此与早期台湾泛滥的白牌车或Uber初期在台营运
模式并不相同,类似在法国地区推行的Bla Bla Car、巴西提供的Tripda,或是新加坡推
行的Road Traffic,甚至Uber本身也在美国等地区提供uberPool共乘服务,都是提供相似
的车辆共乘使用模式,即便新北市也已经提供绿色共乘网,而台北市也由公共运输处推行
出租车共乘服务,因此“滴滴顺风车”服务在台营运并不构成违法。
而“滴滴顺风车”共乘服务未来也将配合诸如春节、中秋或跨年等特定节日,或是上班时
间的特定通勤路段,以及偏远地区路段往来需求提供更具弹性乘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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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以赚钱为目的的话个人觉得可行性是蛮高的
我一个人空车也是上班,多载一个人也是上班
反正同一条路,补我一点油钱也不是件坏事啊
各位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