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一定年纪后还会想要家庭吗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0:45:04
※ 引述《heartlock (heartlock)》之铭言:
: ※ 引述《LongRanger (孤星)》之铭言:
: : 这个问题就跟喝酒一样, 问一百个人有一百个答案
: : 但是妥协绝对不是一其中之一
: : 没有什么对的人 婚姻就是找一个能相处的人 所以找同性的也可以
: : 常常听到很多例子是 交往很久了 所以给卷胶带 或是差不多了 该结婚了
: : 根本没注意到 眼前这位 可能不能一起生活 婚后磨合就变成一件痛苦的事
: : 同时没有永远的爱情 到最后就变成亲情了
: : 日本字叫 “绊”(KIZUNA)
: : 30 多岁时 心态在找更多的钱 没钱能结婚是很棒 在没钱的支持下 婚姻会比较吃力
: : 40 多岁时 想说人生就剩下钱 准备出国去工作了
: : 50 多岁还没到 到了 ptt 没倒会上来发表 50 岁感言
: : 结婚不是用来离婚的 决定了就不后悔了 没有年纪到了的问题
: 这一点我的看法一直和孤星不一样
: 结婚不是只找一个能相处的人
: 婚后的挫折很多
: 也许第一个挫折是婆媳相处
: 第二个是小孩出生剥夺夫妻相处的时间空间
: 第三个是夫妻间没有性了
: 之后可能还包括经济压力、失业、生病、对小孩教养观念的歧异...bla bla的
: 没有爱 没有深厚一点的感情累积
: 是度不过这些挫折的
: 结婚当然不是用来离婚的
: 离婚的人一开始也没想过自己会离婚
: 但是比起婚姻中遇到的困境
: 离婚也许是一个接受“人生并不完美、我也会犯错、我们都会改变”的方法
前天,我到某家小工厂拿材料顺便聊天时
工厂小老板(和d妹同年次,去年结婚)有提起
他的朋友和女友在一起十年,结婚两年后离婚然后就这件事和他自身的体验,他下一个结论,结婚后才会流露本性才是考验的开始
就我个人觉得婚后的磨合才是全方面的,只有忍让是不够的,有时候要懂得先避免可能的冲突,这是一条漫漫长路,坚持很困难,放弃很容易,这些都是人生的选择,都是自己要承担的......
作者: kittor   2017-10-14 10:51:00
为了在一起的行为考量和真的在一起之后的行为考量是不同的在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而为了以后还能在一起的考量才是真的关键点在于,在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是怎么被认知行为的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0:55:00
很遗憾,很多事情在时候到了,遇上了才知道
作者: kittor   2017-10-14 10:57:00
所以还有一个隐性观点是,谁是那个真的相信你/妳的人无关乎你/妳做了什么样天理不容的行为,只有相信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7-10-14 11:13:00
放弃其实也不容易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1:13:00
没有这么神奇,但是站同一阵线是必须的
作者: kittor   2017-10-14 11:15:00
没有这么神奇,那离婚也不稀奇了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1:41:00
本来就不稀奇放弃虽然不容易,但是相对于坚持是容易的
作者: kittor   2017-10-14 11:55:00
所以要和你在一起的人,也要认知你认为的离婚不稀奇吗?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1:57:00
别人怎么认知的,我管不著
作者: kittor   2017-10-14 12:00:00
所以是站在各自飞的理念就对了,突然觉得结婚誓词的内容是一种谎言了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2:08:00
结婚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人组成一个家庭,但是人还是有自己的个性想法认知,不会因此磨灭,要予以尊重谎言.....未必是....但是是种形式就是
作者: kittor   2017-10-14 12:10:00
仔细考量内容在说的是什么,和你说的予以尊重的关联
作者: CCLLOW (馒头宅男废女神)   2017-10-14 12:11:00
身为一个历经过的人,不知道该说什么.....
作者: kittor   2017-10-14 12:12:00
突然觉得画大饼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2:19:00
他人隐瞒真相,我们不应当发怒。因为我们自己也会藏瞒真相。拉罗什富科‘箴言集’ (箴言第11条)章鱼丸应该有看过这句话
作者: dogp (捞好回台)   2017-10-14 12:26:00
CC 握手
作者: CCLLOW (馒头宅男废女神)   2017-10-14 12:28:00
感谢感谢!没关系!我可以故作坚强地过的......XD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2:46:00
CC,走......把妹去
作者: CCLLOW (馒头宅男废女神)   2017-10-14 12:55:00
啊~~~~好啊!哪边有妹?
作者: dogp (捞好回台)   2017-10-14 13:10:00
+1 谢谢黑虹
作者: Altair ( )   2017-10-14 14:07:00
谈恋爱大概是110天(例假) 结婚同住是365天 相处时间差很大再者 恋爱时期通常较不涉及双方家族 结婚后就不一样了
作者: azt911231 (丝丝爱妳ㄛ~♥ )   2017-10-14 14:29:00
疯狂迷恋☺
作者: dsfcomtw (启程)   2017-10-14 14:53:00
同意。
楼主: earl1122 (黑虹)   2017-10-14 15:10:00
CC晚上的店里啊!那个到处有老婆的不给跟,我还不想被人持刀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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