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quare1972 (wAgAmAmA)》之铭言:
: 结婚最基本是
: 婚戒不离手(同意)
我觉得这个很难 因为做家事的时候难免会滑掉
: 老婆冠夫姓(国家风俗也同意)
可以接受啊 多一个姓氏还好
: 夫妻财产共有(同意"婚后"所滋生之财产共有)
婚前财产要分开 婚后一样分开计算
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公同共有的帐户
作为支出生活费的消费帐户
而且两个人都必须提存自己的退休金+退休养老保险
: 我不觉得这样不合理,
: 即使是女生跟男生结婚,
没有生小孩就没差
: 我也觉得这样的要求很持平合理,
: 如果婚后所滋生之财产共有还要分很清楚,
分清楚是好事但是对于另一半是家庭主妇的话
可能就不适用了
因为在家的人没有收入呀
所以有收入的人应该要合理地给予报酬
或是一定程度的保障
: 不愿意互相承担,其实我觉得这婚其实也不用结了!
: 就如同我从以前到现在不觉得买房子要买女方的名字,
: 应该要联名,结果被女流围剿一般,
: 两个人在一起,公平一点、诚意一点、互相一点!
我讨厌把钱混再一起
更讨厌装大方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