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所谓的平权,强迫别人跟你一样,通吗?

楼主: microXD (XD)   2016-12-08 23:53:12
若不适合在这讨论将删文
东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207/825342.htm
网评/你要所谓的平权,强迫别人跟你一样,通吗?
文/刘建邻
不懂吗?笔者质疑,现在诉求婚姻平权的同志,就是要修改民法,把婚姻定义……等法条
强迫修得和他们想的一样。
在前些日子,大部份人应该都不了解所谓的两性平权法案是什么法案。从一些媒体及网络
上得到同性恋者要求合法婚姻的诉求,似乎不觉得有何不对,一些人说的此次修法与非同
性恋者无关的说词,刚开始听也认为是对的。
只是,状况似乎不是如此。笔者近日就在网络发文: “你的平权可以建立在别人不平权
的基础上吗?凡事必须思虑周密!同性恋平权立法议题,与非同性恋者无关?”。
同性恋者是怎样形成的?是天生?还是后天形成的?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各方人士
有不同的解读,只是,就有人确实经历过与同性恋者互动与交谈的实际田野调查经验与案
例,得知同性恋者之行为模式与形成过程。(或许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验)
早在二十多年前,一位还在就学的男学生在离原本的台北新公园,也就是后来的二二八公
园不远的麦当劳用餐,不久,有一位男性外国人走过来,坐在男同学附近,对男同学说:
“Come with me!”
男同学回答:“Why?”
男性外国人回答:“Because you are Beautiful!”
男同学回答:“No,I am Scammed!”
男性外国人弃而不舍地那着笔在纸上写着:“Come With me!”
男同学仍然回答:“No”
面对这样的状况,这位男同学会如此反应的原因就在于之前已经有过类似的经验。
在早一点的日子,一天晚上男同学在下课后独自在当时的台北新公园闲逛,不久有位男子
走过来对男同学说:
“你是不是来做什么研究啊?要不要上车聊聊?”
男同学回答:“好啊”
男同学于是和这位男子上了他的轿车。上车后,男子又问:
“这里有常常有教授带着学生来这里做研究,你是不是来做什么研究啊?”
男同学只是下课后没事来这里闲逛,不是要做什么研究,对于男子的提问,不知是什么意
思,并没有回答。
之后,男子便将坐位椅背往后拉平,躺了下来,示意要男同学也将椅背往后拉平,躺下来
,于是,男同学便跟著作。
过了一会,男子边聊天,边牵住男同学的手,男同学将男子的手移开,男子又再度牵男同
学的手。此时,男同学便说:
“为什么一直牵我的手”
男子回答:
“....如果你不是...我就很抱歉了”
此时,男同学有一点点了解是什么状况了。男同学便说:
“你何时变成是现在这样的?”
男子回答:
“几年前,参加大学联考时,只考上台中某个学校的某个系,觉得不是很满意,在某一天
下课之后,独自到台中公园散步,之后碰到了一个男子....后来就变成是(同性恋)”了。
男同学后来下车,回家后,男同学心想,原来同性恋者是这么一回事。
经过一段时间,这位男同学与他人聊起这个经历说:“我喜欢的是Mei,喜欢女生才是美
好的!”
笔者举这样的例子目的是要说明同性恋者的形成可能确实有后天被改变与被同化的案例。
原本异性恋的人变成同性恋者之后,可能就“回不去了”!
两性平权法案,攸关的似乎不只是同性恋者只想要“合法婚姻”这样简单的目的而已,还
关乎所有全体台湾人婚姻定义、未来教科书内容改变,与原本适用于异性恋重婚、通奸、
子女养育法条是否适用同性恋等与每个人切身关系的问题。
若真要修改民法及其它法律将婚姻的定义改为不论性别的两个人,重婚与通奸的适用对象
可能将改变。婚姻、重婚、通奸等法条之意义可能将强迫被修该得和同志们想的一样。
近日,台湾越来越多人民及媒体开始发觉,对于这个修法,社会似乎已经对立,笔者近日
在媒体发表相关评论,并在一些网络论坛与网友互动,发现一些所谓挺同性恋者平权修法
的网友,使用情绪化语言,在网络留言漫骂。
笔者试问,是谁让两性平权法案修法造成人民的对立与撕裂?这个法案修法真的与非同性
恋者无关吗?看来,显然不是。
笔者试问“亚洲第一个彩虹共和国”就要诞生了吗?未来,同性恋者除了可以更合法、合
理及正当性结婚,还能追求或同化原本不是同性恋者吗?非同性恋者你愿意你自己或身边
的人可能由不是同志变成同志,而再也回不去了吗?
笔者认为,“平等”二字,并不能做为想怎样就怎样的借口,很多“界线”是不可随便逾
越的!你自己逾矩了,却要别人什么都和你一样,这样是真平等吗?
作者刘建邻,硕士,顾问公司总经理
心得:
根据法务部的资料显示,全球目前有23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及15个国家承认同性伴侣,承
认同性婚姻中的23国,仅有2国没有先采取伴侣制,其他21国都先采取伴侣制
政大助理教授许牧彦也说,齐头式的修正“民法”是模糊差异、霸凌多数的假平等,另立
“专法”才是承认差异、尊重少数的真平等,就如同残障厕所的设立并不是歧视残障者,
反而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
相爱的人当然可以结婚,但应先朝制订“专法”或是“特别法”的方向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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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81212395.A.5CC.html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6-12-09 00:00:00
制订专法不是不可以 只是反对的人从来没有提出他们主张的专法 只是在反对然后就算要制定专法 但一般法还是要修改,法律结构才完整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2016-12-09 00:02:00
这ID感觉像反同婚板本的教母你要升级一下吗? 发文机器人 不然都不回话的
作者: earl1122 (黑虹)   2016-12-09 00:14:00
想说服人,好的文章一篇就够,你这样疲劳轰炸反而让人厌烦
作者: bluemoon2006 (明镜止水)   2016-12-09 00:21:00
作者: earl1122 (黑虹)   2016-12-09 00:25:00
为什么阻止别人追求平权?为什么阻止别人追求平权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6-12-09 00:26:00
看了这个id被盯上了
作者: earl1122 (黑虹)   2016-12-09 00:30:00
啊!lag了,造成连嘘两次,算了,无三不成礼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6-12-09 00:32:00
你到底赞在惧怕什么?你到底在惧怕什么?你的心得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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