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经] 是我想得不够多还是对方太强词夺理

楼主: NewMacpro (可口可麦(mio'A'oka))   2016-08-30 14:02:54
※ 引述《wanderer80 (Skyice)》之铭言:
: 大家早安
: 这篇原本想发在女版的
: 但因为被静板所以暂时发在男板 愿大家能认真评论
: 事情是这样的
: 我跟两位系上的学弟 一起共同创立了一个介绍生态的粉丝专页
: 在管理制度中 有个规定是要在发文回复时要标注自己的名字 而且这制度已制定许久
: 但昨晚有个同仁 在未经讨论的情况下 回复的时候不署名
: 理由是他对署名这个制度有意见(他常这样)
: 我请他立刻补上 因为这个想法还未经过讨论与投票 在新规定正式颁布前都要照规定走
: 而不能因为你现在觉得不想署名就不署名
: 但他坚持一定要听到一个好的答案才补上署名
: 于是昨晚就有了以下对话
: http://i.imgur.com/d1UfXtY.png
: 我想请教大家 问题应该出在谁身上?
: 我承认对话过程有被他气到 所以某部份的语气不太好(当下也想也想干脆踢掉他封锁他)
: 我是觉得 规定就是规定
: 但他就以自己疑问还没解决为由坚持不改正
: 还辩说 现在这样做不代表以后都要这样做
: (我哪知道你以后会不会继续这样 当然要现在阻止你吧)
: 希望大家能公正评论一下 我很想知道这件是问题出在谁
: (此文稍晚会删除)

能家和尼说
综观来看
1 那位同仁是低能 这点可以确定
2 规定揪是规定
如果你是主办人之一 却无法详细执行这个守则
踢人就对
如果尼是同行者之一 大家却无法有这个共识
那”全部人都很低能zzzzZZZZ“
大家心声是这样想“反正又不是义务的 争执这个揪在花时间”
窝建议尼 全踢 重新找当初的合伙人再创造一个
U些人揪很喜翻在特例当中活出自窝 噗用和他们一般计较
反正规定揪是规定 不执行 一般见识 根本浪费时间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6-08-30 14:04:00
推倒小麦>///<
作者: wanderer80 (Skyice)   2016-08-30 14:27:00
即便如此 他在学术界还是享有一席之地 还上过新闻真不知道这种人怎么走过来的zzz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师 Q'_'Q)   2016-08-30 15:05:00
舍抹ma ma吗 不太可能压那方面的生态 真好奇
作者: wanderer80 (Skyice)   2016-08-30 15:44:00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师 Q'_'Q)   2016-08-30 16:49:00
只闪过一葛人前阵子有葛学者上山研究发生山难身亡然后别人FB在发文感慨的时候底下留言看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