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经] 肾王,睡醒回一下蛤

楼主: ken720331 (肯)   2016-08-26 03:13:27
※ 引述《nnlllnn ( )》之铭言:
: 肾王
: 你要投案嘛?
: 说到要做到啊!
: Harry119 你也要投案吗?
: 真的还是投案比较好啦!
: 拖太久心里压力大而已!
: 不过听说oooppp是不会去投案的!
: 肾王
: 你真的已经被我告了
: 我真的没骗你啊!
: 哈哈哈哈哈
: 附上你的文和报案三联单
: http://i.imgur.com/npzUVws.jpg
: http://i.imgur.com/sNDLQvK.jpg
其实我看不懂
希望有比较有经历的大大们
讲解一下
话说要凑满几个字啊?
补字补字捕字补字补字补字补字补字
补字补字补字补字补字补字补字补字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6-08-26 03:20:00
压马路补
作者: peda (日付剪贴ing)   2016-08-26 03:28:00
…唉 我也看不明白 为什么连分局名称和电话都没有…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3:31:00
不懂可以问我草屯分局,三联单本来就没派出所电话,电话就是110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3:45:00
这不叫告 ,只是报警备案 ,警察也是丢给检座处理 ,来乱的就没下文了,警局只限刑事 ,民事不受理 ,每个人都可以去警局报案 ,告诉状也没有 ,他应该学一下政治人物 ,高调到地检署按铃申告 ,顺便拍照打卡 。报案三联单就跟公家机关号码牌一样 ,要几张就有几张 ,吓吓大学生还可以 ,对社会人士反而泄漏报案的人自己不懂隔壁law版请多善用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3:49:00
我就是在地检署告肾王的啊肾王先骂我又先告我,我告他只是刚好而已现在警察局已经没有备案了,只有告与不告附上他告我的三联单http://i.imgur.com/sn7c996.jpgnck大,您还有要发问的吗?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4:03:00
楼上事主 ,告不告的成不是警局决定 ,你今天一百张三联单也可能一件都告不成 ,警局只是受理报案 ,还是要丢给检座处理 ,警局没有那个权力,这样了解吗?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04:00
我知道啊侦察庭我都开过啊他被我告恐吓罪,非告诉乃论,很有可能被检察官起诉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4:07:00
他若骂你 ,你就告他就好 ,犯不着在ptt上这样搞 ,你自己也难下庄 ,建议你告人低调 ,因为这种小事可能检座请你们两个来问话后 ,就直接跟你们要怎么和解了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07:00
我不会接受和解啊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4:09:00
你们前因来龙去脉我是不了解 ,但你不需要搞成这样 ,等判决或和解下来 ,你再po版也不迟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09:00
而且,非告诉乃论罪无法和解啊肾王一直说我不敢告我才po的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4:13:00
司法是比谁笑到最后 ,他先拿三联单出来 ,其实没什么,你也拿三联单反击也可以 ,但不用到处咬版众 ,私下默默告 ,告赢再po上来 ,酸一句法院认证 ,风向一定都你的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15:00
119骂我是狗我无法接受啊我不是畜生啊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4:21:00
你这案的妨碍名誉确实不是告诉乃论(已有判例) ,但这种事 ,最多简易吧 ,一下就下来了 ,你若想让对方体验被告 ,效果很差 ,应该不会开庭 ,即使开庭他甚至可以不出庭 ,问完话直接简判下来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22:00
这案是告诉乃论啦肾王那两案才是非告诉乃论我主要是要告肾王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4:26:00
你刚不是说你这不是告诉乃论 ,不和解?哦…你们前面太复杂 ,我还没爬完文
作者: nnlllnn (★真㊣中校★)   2016-08-26 04:27:00
目前已告他五条,计有公然侮辱,诽谤,恐吓…妨害名誉是告诉乃论啊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04:34:00
如果是ptt上骂人 ,补充一下若是妨碍名誉告其实还含公然污辱、诽谤等,是告诉乃论但是刑法部分是不能和解五条…也太丰富了吧
作者: LongRanger (孤星)   2016-08-26 06:14:00
这本来就是简易 一直三联单三联单的...(路过
作者: blindbird (盲姊0///0 21:30)   2016-08-26 10:02:00
有种约出来喇 不要在那边当讼棍看老呐用我的儿歌三百首好好开示尼好的不学偏偏学讼棍尼妈没告诉尼不要浪费社会资源吗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08-26 13:21:00
实在没必要到处咬版众 ,告人要低调,两个私下互告就好,拿来洗版,浪费社会资源又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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