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日安 大家好
小弟昨日在友板遭逢禁言处分,但综观板主的判决主文,竟然是援引小弟在该板一年多余
的所有发文,然后开始说:"开头可以这样发言"、"这段时间文风开始转变“、”最后持
续使用
令人...的方式发文“... 等文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8146725.A.00D.html
小弟认为,任何格式,风格的文风,只要在不违反板规的前提下,难道不是都应该受到言
论自由的保障吗? 且宣判文中,板主援引其中一篇板务文,将该篇内容当成执法标准,但
综观同时期的置底检举区,所有有关检举小弟文章的检举文,都是“目前”未达标准,这
点着实令小弟摸不著头绪,违规与否,有就是有,未达标准就是未达标准,既然未达标准
,身为合法板友的小弟为何要对于自己行使发没有违反板规的风格文的权利感到畏惧?
而目前未达标准的"目前"二字,难免令人联想到是为了钓鱼而设立,实在居心叵测,请问
,若真有疑虑,可以这样毫无任何沟通的有计划性的钓鱼进而侵害他人的言论自由吗?
综观本人发的文章,并未有任何对于该板板友的诋毁、抹黑、攻讦、嘲笑、讽刺、揶揄,
内容也皆是闲聊文,绝无刻意讨嘘之情事,而板友的以推 嘘 箭头表达意见不正是看板内容也皆是闲聊文,绝无刻意讨嘘之情事,而板友的以推 嘘 箭头表达意见不正是看板
所赋予之言论自由精神的一环?
今天如果判决是单篇有明确违反板规,那受罚无话可说,但是今日如果问题是该板主所
言,文风改变而造成不投其所好,这种原因所罗织的罪名,则有侵害他人言论自由的疑虑
,举个例子,难道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看到某同事(A)行事风格或穿衣风格突然的改变
,造成
同事主管的不习惯,甚至不喜欢,就能够擅自动用公司的公权力将其停职或是解雇吗?
同事间的耳语,主管间的批评,对于当事者(A)私底下的讨论,公开的表达不喜欢等都是
可以赞同的,但是只因为这项转变,在(A)毫无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就动用不平等的公权力
去箝制,干预,限制该当事者的工作权(发言权),是否该受到质疑,是否不恰当呢?
这做法是否类似香港铜锣湾事件呢? 不合己意的言论或文章就动用公权力抹杀?
这是打着言论自由的台湾、PTT、所追求的正义吗?
那么
以小弟的例子抛砖引玉
各位板友一同说说 讨论
这样的行为规准
有没有相关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