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得知小弟在女板被水桶七天的消息
其实还是颇震惊的
因为判决理由十分牵强
居然是洋洋洒洒贴出本人于该板所发之所有文章
然后开始说
开头正常
转变文风
引起反感
小弟纯粹觉得
要用什么文风不是应该都是受到言论自由之保障吗?
自审内容
并无任何对于女性有 丑化 贬抑 反讽 嘲笑 揶揄等情事
再来
小弟发的文几乎的是闲聊文
闲聊文难道不就是可以轻松 无压力的畅谈 发表看法吗?
为何行使受到言论自由保障的权利
要遭受这等莫名的囹圄之灾呢?
令人反感能够当作判决依据吗?
那在小弟文章中底下推文的那群人
难道就不是板众吗?
就应该被忽略吗?
这就是提倡平等自由互相尊重的板所追求的正义吗?
纯粹抒发
o'_'o
嘻嘻
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