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葛
站方就是在找罪魁祸首喇
然后这个首不可以同一边ㄉ,不然会很不方便
所以教主就必须是祸首喇
难不成检讨报告要写:自己无能ㄇ?
哈哈无能哈哈
哈哈无能哈哈
P.S: 是说听到教主嚷嚷着不玩,最开心的是站方还是母★压?
唉况且乱版文章一大堆都是要静版才出来玩的硬要牵托只能说哈哈无能哈哈哈哈无能哈哈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6-06-13 09:22:00举不了实际例子所以。哈哈不举哈哈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6-06-13 09:33:00鱼?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33:00给他闷开心一下而已喇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34:00我看非常高的机率我新手村小鸡打一打又开始无想转生惹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13 09:34:00停权期间用分身 抓到会被砍分身的
教主十几年来没多养几个分身吗,虽然用obov盖比较爽,但养来备用也是要的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6-06-13 09:35:00教主,隔壁分舵的舵主都有上任了,忍一下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6-06-13 09:36:00
不是有a00000000吗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37:00瓦 那这停权还真严重QQ
作者: ckkpolice (传卫门课长) 2016-06-13 09:38:00
如果教主接受56帐号我可以提供啦XD
教主被处分对女版的"一般人"根本无感,真正开心的就是顶不住无能压力请辞的人很爽而已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6-13 09:39:00快去养分身喇 不然看不到你的鸡掰发言我有点无聊QQ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13 09:40:00使用他人提供帐号 提供者该帐号砍 使用者停权三个月停权期间就乖乖的吧
作者: ckkpolice (传卫门课长) 2016-06-13 09:42:00
那一条如果用假资料跟手机ip养帐号是要怎么辨认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13 09:43:00那要看检举人的功力了 检举姬表示:我洗欢尼 教主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43:00水果行ip超多der 只是我懒QQ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6-06-13 09:44:00无法辨认啊,但是万一有重复就完了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44:00太麻烦惹我就不玩惹压
作者: ckkpolice (传卫门课长) 2016-06-13 09:44:00
检举王的程式逻辑应该会乱串一堆人吧
如果被停权要再上PTT简单喇,应该争该不该被停权才是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6-06-13 09:45:00检举王程式个屁啦,他根本外行
作者: ckkpolice (传卫门课长) 2016-06-13 09:46:00
凯文我只是顺便亏他会写程式阿XD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46:00站方要抓分身比路人查ip简单多惹 他们那边有上线记录
作者: ckkpolice (传卫门课长) 2016-06-13 09:49:00
教主你用水果行ip养 人家一查isp就知道在水果惹@@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6-13 09:50:00本站保存有自 2004 年后“所有的”上站时间以及来源 ip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51:00水果行有一堆不一样的ip 水果行有一堆人在上ptt他们会很难查
教主 假如 假如到时候你真的被停权了我觉得你也不用急着开分身 先坐下来看豪华烟火秀吧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6-13 09:55:00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6-06-13 09:58:00有标文章的都不是站方那边看到的是像你自己去user->上线记录那边看的一样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6-13 10:01:00是喔..那好大象整理资料很仔细~ 揪甘心ㄟ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6-13 10:02:00那种多半是自己整理的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6-13 10:02:00好象水桶时做了一件我不太能理解的事情 为啥ip要出来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6-06-13 10:06:00你说推文吗??
我觉得在,聚重闹板这个解释上原告一直好像没提出确切的相关性,所以被告好像只要一直说请提出确切证据的话,原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6-06-13 10:20:00不然怎么办?都被同事看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