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方的态度还不承认分手。女方已经用IG宣告分手了。
目前还是在冷静期。所以先隐其名。男方叫丘陵。女方叫做小与。
两人交往一年多。该做的事情,也没有少。该中出的也中出了。
丘陵在两个月前跟小与求婚。
小与也在IG上公布了这消息。
并且把薪水都交给小与保管。
丘陵钱不多买了一个五万元的求婚戒给小与。
两个月来,丘陵也存了十多万交给小与。
表示对小与的爱情。表示婚后的经济交给小与处理。
结果。两个月后丘陵“被分手”了。
刚好在刘建国跟李婉钰事件的隔几天。
小与决定分手后,迟迟没有找丘陵。
丘陵交给小与的结婚基金跟戒指,也没有退回。
请问,小与该退回这笔钱吗?小与钱赚得比丘陵多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