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男花200万脱身 却赔了夫人又没有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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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3日
阮姓妻子回家时,惊见陈姓小三裸睡在丈夫床上。
示意图
http://imgur.com/7fvhrRp
【动新闻╱台中报导】
一名49岁王姓男子前年和陈姓小三通奸,被阮姓妻子捉奸在床,
王男支付妻子200万元和解,王男和陈女被公诉不受理。
不料王男与妻子离婚后,陈女也移情别恋,王男心有不甘竟将陈女裸照PO上网,
并将网址传给陈女及陈女的女儿,留言给陈女女儿
“她毁了我的一切要付出代价”、
“让她生不如死”,
陈女怒提告。
台中地院昨依恐吓罪判王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
法院审理时,王男否认恐吓,辩称因前妻捉奸后向他要200万,
但陈女不相信前妻有证据告通奸,才把陈女躺在自己床上的裸照寄给她看。
但法官从王男发给陈女女儿的文字来看,充满恐吓意图,因此判王男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