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饿,原文怒吃(嚼嚼
扣掉那些杀人放火,偷抢拐骗,会侵害权益,危害社会等等行为
这个问题说穿了,就是道德跟自由之间的冲突
究竟哪些伦理道德值得捍卫?哪些自由应该争取?
我不长篇大论,我直接举例子吧!
亲兄弟姐妹或者父母子女之间发生性行为,你们怎么看?
如果跟原文说的一样,一切都是你情我愿,一切都是安全性行为,你认为如何?
反正关起门来做,又不妨碍社会大众,也不危害公共利益,不是吗?
之前北欧曾经有青年提出要奸尸合法化,你们又怎么看?
如果死者生前签署了同意书,然后又经过了安全检验,奸尸这行为是不是不该反对?
反正关起门来, 又不妨碍社会大众,也不危害公共利益,不是吗?
你们大概会觉得我在无限上纲吧~
但是这些事情的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在不侵犯权益危害社会的前提下,个人自由与传统价值道德伦理冲突
说不定等到20年后,开始流行安全奸尸,安全乱伦的时候,各位就是那些不能接受的一份子呢
当然啦,大家也可以选择只看当下的约砲,不去讨论遥远的未来!
就是这样,掰掰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