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的夜店经常会推“淑女之夜”活动,当晚女士免费,男生则要收正常票价。一般时间
,
女生也可能享有半价优待,总之亚洲的夜店会对“妹”特别“礼遇”,
甚至还会有“做中性装扮的女性”无法享有优惠的规定,希望以票价来鼓励进场的女生都
是个主流的“妹”。
但一位香港男性对这种规定提出了抗议。《香港01》报导,一名男士到KTV和夜店消费时
,遇上了“淑女之夜”,
被要求付比女生更高的服务费。他认为这种规定是性别歧视,于是向香港的“平等机会委
员会”投诉,
要求俱乐部作情感伤害赔偿。案件送至区域法院审理,由于夜店没有派代表出席,也没有
回应索赔,
法官最后判决男子胜诉,之后再评估赔偿金额。
这名原告人叫做姚垂广,他控告“骏和亚洲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KTV和夜店,
在2014年7月所举办的“淑女之夜”只向女生提供优惠,男性却要付较高的入场费才能享
有相同服务。
他认为这种作法违反香港的《性别歧视条例》,因此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
并由委员会代为向区域法院对业者提出告诉。
由于业者迟迟没有派代表出席,最后法官判决原告胜诉,也让行之有年的“淑女之夜”引
起热烈讨论。
网友说,“早知我都应该申索赔偿。”、“什么淑女之夜,根本性别歧视。”、“热烈祝
贺!”
刚刚看到这则新闻...
我发现好威 竟然成功告成...
我以前淑女之夜都跑去磨蹭妹子的活动
原来有这么大的歧视存在...
因为长久下来都习惯了
所以有一次去GAY BAR
男人500 女人1000
同行的还有带女生去 他们自己付钱
阿斯~~~当下那种悸动 有反客为主的感觉
大家会觉得淑女之夜有性别歧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