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popoting水桶3.1

楼主: FinalAce (王牌)   2015-05-07 22:42:02
┌─────────────────────────────────────┐
│ 文章代码(AID): #1LItWS_d (MenTalk) [ptt.cc] Re: [讨论] 论男版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1009308.A.FE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84 Ptt币 │
└─────────────────────────────────────┘
→ popoting: 你们伤了我纤细的玻璃心就叫做霸凌 05/07 22:39
3.禁止对他人做出人身攻击与不实描述,含推文。
初犯水桶3日。二犯水桶15日起2倍递增。
初犯公告发布前之相同当事人检举重复违规,
一次追加一天水桶。上限30天。不适用板规9二犯判定。
例:A从1/1~2/3对B进行人身攻击10次,于2/1初次受B检举,水桶公告2/3发布。
则A的水桶期限为3+9=12天。
(本条板规平时不会主动处理,仅接受当事人检举,或短时间之内出现大量此
类型发言板主会出面制止。)
3.1.人身攻击:以嘲讽、侮辱、谩骂、贬低、性骚扰之方式,
谈及本板板友在该讨论串议题范围以外的个人因素。
popoting水桶3日
作者: popoting (波波霆)   2014-05-07 22:42:00
爽啦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07 22:43:00
连相关推文都不引了? 公告这样发的?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5-07 22:43:00
抱歉我一个外人讲话让1F忍不住出嘴被桶
作者: ppoo1234 (joe)   2015-05-07 22:50:00
吓到!还以为我被水桶了
作者: tupacshkur (coalwood boy)   2015-05-07 22:54:00
B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作者: ptncku (鲁蛇小弟)   2015-05-07 22:56:00
只桶3天算你赚到 之前像这种反动份子 起码桶3个月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07 23:00:00
惨了 楼上不实指控
作者: nonocom   2015-05-07 23:02:00
人身攻击只桶三天????
作者: OPOP5566 (op求败)   2015-05-07 23:02:00
在文章下面推文可以说在指发文者 在其他文章推文还可以用文章脉络来推断指某个人.....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5-07 23:02:00
这种时候又想到我上次发的那篇文了“贡糖”到底是在叫谁,我现在还是不知道
作者: OPOP5566 (op求败)   2015-05-07 23:03:00
这样不管怎嚜推文 你只要觉得在说你的 都要水桶阿0.0我的推文可是在说我上次被水桶的状况 不是说你喔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7 23:04:00
好快
作者: nonocom   2015-05-07 23:06:00
整天泡馒头版一直嘘 有够瞎的ID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7 23:08:00
楼上 你板归三了喔
作者: GLHF (ことりのおやつ)   2015-05-07 23:30:00
板规是为了维持看板秩序而存在,不是为了赶走特定人士而存在这是你参选时说的 可是这五天你就桶了39个人Orz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5-05-07 23:32:00
因为这是在维护看板秩序呀,懂(?)
作者: tupacshkur (coalwood boy)   2015-05-07 23:33:00
nonocom也给他浸水桶啦!
作者: GLHF (ことりのおやつ)   2015-05-07 23:48:00
水桶天数少我同意 但这人数多到不可思议 除了输八卦版 已经是PTT第二高的了 可是八卦的人气是这的60倍以上..用比较乡民另一种讲法来说好了:我想看战文阿! 微酸就被桶个天是要么战? 男人就是要战阿﹨3~7天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7 23:53:00
G大,板主的确有实现他当初的承诺,废除永桶。请你不要拿7.2亿天的水桶来反驳我,7.2亿天跟永远还是有一定的落差,板主的确是废除了永桶的政策。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5-07 23:55:00
有什么不一样?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7 23:56:00
永桶是一个无限的概念,7.2亿天是个有限的概念。这两之间巨大的差别我相信不用特别说明。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07 23:57:00
PTT的系统无法设定无限水桶,因此会使用突破天际的时间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7 23:57:00
更何况板主当初的承诺是废除永桶,并不保证不设置上亿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7 23:58:00
天的水桶。严格来讲,他并没有违反他的承诺。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07 23:58:00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5-07 23:58:00
你要不要抓当时废永久的理由出来,到底有没有真的兑现承诺,还是表面兑现承诺?
作者: GLHF (ことりのおやつ)   2015-05-07 23:58:00
微酸就被桶个3~7天是要怎么战<<么忘了打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7 23:59:00
事实已经这么明显,有限跟无限的差别我不多作解释了。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5-08 00:00:00
概念?这里需要实现什么政治主义吗?这里是几百人聚集的版,版规应该依多数人的意见走,要的就是一个适当的开放空间,这里是mantalk,不是玻璃版。你这概念我根本懒的提,重点请划对地方。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02:00
这不是人数多寡的问题,而是是非对错的问题。对的事情不管在多少人的地方都是对的。我想板主的坚持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08 00:03:00
7.2亿天在PTT即视为永桶,有意见多去看看组务版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03:00
非常合理,也非常的有理想性。我非常认同。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08 00:04:00
板主坚持每人标准不同要让任何人都不觉得被嘲讽,你知知道我现在可以检举你,你刚刚那句话我感到被嘲讽吗?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05:00
若您想检举请去检举,凡事若能合乎规定跟体制,我并没有意见。另外,我并没有嘲讽您的意思。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06:00
你觉得没有就没有?你要不要看一下这几天被桶的也都觉得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08 00:06:00
你说没有没用,根据我刚刚跟板主沟通内容,有没有嘲讽是取决于被嘲讽的那个人,可不是你说了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06:00
你说没有嘲讽不代表没有我也觉得某些推文没有犯意 还不是进桶了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07:00
那麻烦您依照板规去检举,我并没有意见。谢谢但是无论您是否要检举,对于将7.2亿天跟永远画上等号的想法。我还是无法认同。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09:00
以一个人的生命来讲 7.2亿天和永远是一样的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09:00
7.2亿天 人类文明都不知道毁灭几次了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10:00
我认为还是要实事求是,假如板主当初是承诺不会水桶超过十年或亿年。那我并没有立场替他辩护,可是他当初承诺是不永远水桶。我认为他并没有违反他诺言。谢谢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12:00
说水桶7.2亿天不等于永桶 这只是在玩文字游戏让一个人这辈子都无法再发言就是永桶了
作者: ELF004 (艾尔夫澪澪肆)   2015-05-08 00:14:00
PTT本来就没有永久水桶 水桶上限是十年哦^O<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15:00
无论如何,板主并没有违反他的诺言。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16:00
他违反的诺言可多了 不差这一项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17:00
请问他有违反什么诺言?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18:00
楼上你去Z8 看竞选那篇说政见完成就请辞 如果没有别的版主 就继续做可是 他没有开放选别的版主啊!!!!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5-08 00:20:00
没有把持住核心价值 只在文字上打转根本毫无意义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22:00
请问他违反在哪里,并没看到任何违反之处。请指名。希望可以具体讨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23:00
我那个上面写过还要再讲一次吗?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5-08 00:23:00
该问的是为什么要废永久水桶 原因是什么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24:00
政见是否完成还需板主说明,旁人并无法定义,不是吗?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24:00
选前 #1KjSEZs2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25:00
政见完成就请辞,除非有第三位版主,不开放选举怎么会有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5-08 00:25:00
如果原因该把持住 一个效力等同永久的7.2亿天 又怎么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25:00
若板主申明已完成政见,却还不下台,这时候才违反承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26:00
政见三个都已经完成了啊重审完了 板规改了 还有什么没有做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27:00
板规是否改完还需请板主本人声明,另外他并没有承诺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28:00
选后的推文 #1LBH8yXA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28:00
会开放选举。因此,还看不出有任何地方违反承诺。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29:00
选前"等第三个板主出炉就请辞" 选后"不需要开放选板主"这是哪个次元的逻辑???????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30:00
他的承诺只有等第三个版主出炉就下台,并没有承诺会开放选举不是吗? 若有,请指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30:00
板归已经依照在那一篇说的文章改了 是哪里没改完?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30:00
你不开放选板主是要怎么出现第三个板主 第三个板主出现的前提不就是开放选举吗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31:00
我认为板主的承诺并没有包含板主选举,谢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32:00
你现在是在玩"我今天要吃饱 但我可没说要用嘴巴吃"的逻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32:00
也可能有,但板主并没有承诺何时开放,若有,请指出。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33:00
我只是在就事论事罢了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5-08 00:33:00
先搞清楚状况再来辩护吧
作者: luna07007 (真的胖了)   2015-05-08 00:34:00
希望你们可以提出可确切的证据。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34:00
你只是在玩文字游戏罢了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34:00
是啊是啊 那现在民意趋势是希望要多选两个板主他何德何能无视民意?我们是要选板主不是选希特勒
作者: orz1234 (科科国 科科兵)   2015-05-08 00:36:00
所以以后选版主的政见要多一条 以后会开放选版主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37:00
我说修改完版规就下台 可是我没说什么时候能修改完我说以后有第三个板主就下台 可是我没说要开放选第三个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38:00
喔我忘记了 可以用鼻胃管吃 那么新版主不开放选举怎么产生? 空降吧 这肯定不是一个正常的选项 用鼻胃管吃到饱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39:00
耶~~~我好像看到了某位意大利总理在跟我微笑~~~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39:00
也不是啊==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5-08 00:39:00
救命啊,检举囉~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5-05-08 00:40:00
楼上你.... 真的保重了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5-08 00:41:00
你只是在玩文字游戏罢了~来!连我一起。
作者: orz1234 (科科国 科科兵)   2015-05-08 00:41:00
ㄏㄏ 被检举了 你好衰这篇可以当作奇文共赏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43:00
那我是不是该赶快发费雯纪念一下第一次被桶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08 00:43:00
我觉得可以准备到组务申诉这条版规了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05-08 00:43:00
这样就检举是要讨论什么鬼 根本不值得浪费唇舌
作者: nozcw   2015-05-08 00:44:00
检举果然变成剑了,现在连辩论都要战战兢兢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0:45:00
欸检举我那位 你自己也可以进桶一下了板归十之三
作者: orz1234 (科科国 科科兵)   2015-05-08 00:46:00
你只是在玩野蛮游戏罢了(咦?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0:47:00
这种程度还桶不了 要看脉~络~啊我总觉得我一定程度上可以了解王牌的逻辑 但我觉得不合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1:00:00
我也检举他了 金促咪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08 01:06:00
被桶的话你正好可以去组务申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08 01:13:00
结果他又检举我了 哈哈
作者: ptncku (鲁蛇小弟)   2015-05-08 01:14:00
板名要不要改成逻辑研究板? 大家讲逻辑.文字游戏都很会讲
作者: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5-05-08 01:40:00
不用,之前桶人的规定很多是不符逻辑,版规自相矛盾的他不断提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版规一致,然后由他来判定,按照他的标准,这就是为什么前面会有各种神奇的3.1出现
作者: KhaZixOP (胜贤)   2015-05-08 01:54:00
楼铁 好想你QQ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5-05-08 03:33:00
好鸟
作者: bloodfish (血鱼)   2015-05-08 03:51:00
太有趣了,真的太好笑了还好你在男版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5-09 11:49:00
不可以质疑版主,版主是男版的大家选出来的,有民意基础当然要让版主自己决定版规如何执行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