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声明排除异己之文章(例:女人应该滚出这个板)
这条板规非我所创,当初修改板规的时候看了觉得有道理就沿用了。
看了一下精华区,这条从2009年版本的板规就有。
当时长这样:
8.5.声明排除异己之文章(例:女人应该滚出这个板)
既非我所创,我自然也不清楚当时的板主在什么情境之下设立了这条板规。
上任为止也都没用过。
但我想,现在是该提醒板友注意这条板规存在的时候了。
优文、废文本就见仁见智。
认为废文不该存在,认同优文不该存在,两者一样不合理。
哪有什么文体是不该存在的?
换成种族、性别、宗教来看待亦是如此。
可以反对,但切勿攻击、排挤、霸凌。
请尊重不同立场、意见的发言。
作者:
ilovema19 (英ä¹è‹±ä¹æˆ‘æ„›ä½ )
2015-05-06 21:55:00中肯给推 这个版主真的懂的用客观的角度处理版务
作者:
adapt (  N)
2015-05-06 22:17:00推
无限上纲就是乱版的开始是啊 所以你现在正在排除异己
作者:
ilovema19 (英ä¹è‹±ä¹æˆ‘æ„›ä½ )
2015-05-06 23:30:00再推一次 用心版主不用理会其他人的发言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5-06 23:37:00用心版主不用理会其他人的发言
呵呵呵排除异己,顾名思义是跟我不同的人,你要如何认定是优文者排除废文者/废文者排除优文者呢?
既然你认为无法判定哪些文章是废文,那么我合理推断你不会区分优文和废文,既然你不会区分两者,又要怎么确定文章A有排除异己文章B呢?多啦A梦说,机器猫都不准与我讨论时,这样严格来讲不算是“排除异己”,因为他自己也是机器猫。既然你打算走完全法治,那就应该对版规的每个字斤斤计较,不足部分做补强,而不是自己创造新的单词解释。版规范例就有错啦 你还拿版规范例出来讲 要马就补强这条版规的不足 要马就不要用你可以承认有男人和女人的分别,但你却无法承认有优文和废文的分别,看到差别了吗?女人该滚出这版,对象:女人。废文该滚出这版,对象:um…定义废文,何谓废文?
作者:
ian5king (南方的悲情)
2015-05-07 01:29:00这算是法治?
作者:
SLAC (滑雪教练Phil)
2015-05-07 04:03:00呵呵
作者:
truett (Jike)
2015-05-07 13:16:00所以劣币驱逐良币就是排除异己喽 赞赞赞
你根本无法认定废文还是优文既然无法认定 那么又怎么认定是排除异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