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被检举文的时效性

楼主: FinalAce (王牌)   2015-03-20 21:51:26
※ 引述《ferminyu (素小天)》之铭言:
: 对不起
: 我想建议
: 是不是被检举的文是不是该有时效性
: 不然有心人士若有心要创康
: 是不是一年前的旧文都能够拿来检举?
: 可能我的建议微不足道
: 可是真的很讨厌那种当下大家都觉得那是玩笑话
: 却在隔一段时间后被检举
: 而且是没有参与讨论的人检举的
不用对不起啦~对板务有意见就提出,这是站方赋予使用者的权利。
这提议是不错,但要区分。
限当事人检举,跟不限当事人检举的两种情况。
※ 引述《forsakesheep (弃养羊)》之铭言:
: 而且有个问题:
: 我现在跟你很好,所以你的玩笑话我都接受
: 但是三个月之后我跟你翻脸了
: 那之前的玩笑话能不能拿来检举?
这在板规3中就有考虑到了,我真的觉得讨论板规要分开来讨论。
毕竟每条的情况不一样。
佛大所谓的玩笑话,是针对特定对象的。
那就是板规3
初犯公告发布前之相同当事人检举重复违规,
一次追加一天水桶。上限30天。不适用板规9二犯判定。
我说的就是这两句,当初就是怕有人突然翻脸往前检举所有玩笑。
所以才订了这特别情况。
: 这样要钓鱼超方便der
: 假设我先跟小天混熟,过两个月检举他搞不好能把小天的帐号直接废掉耶
: 黑暗兵法,公子挖坑
不可能废掉的,最多只能让他水桶一个月。
置于会让帐号废掉的大概只有退文吧?
可是会退文的板规跟针对特定对象的玩笑完全不同条。
※ 引述《OyAlbert (今宵酒醒何处)》之铭言:
: 弱弱的建议一下
: 个人想法是限缩于7日内 但印象中他板板规类似的时效规定似乎是给30日
: 但无论如何这条要设时效限制是肯定的 以前板上多少嘴砲文/回复
: 要是一一被考古挖出来追杀不就好笑了=.=
O大讨论的是限当事人检举的还是非当事人检举的?
: 另外
: 这个议题可以考虑开投票 因为兹事体大
: 而且 建议同时往回追朔做减少或解除水桶的动作
: 这提议并非为特定人
: 而是因为这条板规有缺陷 因为这缺陷而被桶的板友 不论是谁是何立场都很无辜
哪条板规?可以说清楚吗?
是板规几?
: 故有此提议
: 以上
另外,因为是嘴砲,所以你主张应该以玩笑看待不违规。
那请问要怎么区分嘴砲玩笑,还是有意为之?
有办法明确的定义吗?
没办法的话就要变成板主来看了。
可是这样就有可能不公平。
毕竟我也没有读心术,我怎么知道谁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3-20 22:00:00
我那篇建议是对第二条所提 闹板、地图砲等等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5-03-20 22:01:00
颗颗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3-20 22:01:00
建议增设时效限制 之前版众很多玩笑话都有可能踩线但时间已经过去太久 也许当事人不care甚至都忘了事后被无关之人叼出来检举 真心觉得很靠玩笑话的判定确实很难 因为太过主观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5-03-20 22:03:00
帮加上北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3-20 22:03:00
因此我的建议是初犯警告 二犯道歉 三犯水桶谢谢小天的友情赞助至于如何判定玩笑或嘴砲我想就交给当事人/原PO自己决定当事人若觉得被冒犯或美送 可以检举或于文中提醒/警告如果依然白目踩雷 第二次的选择 看要道歉或检举进桶如果分三阶段太麻烦那可以省略成两阶段这都只是提议草案而已 详情还是要靠大家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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