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遗产分配问题......

楼主: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5-03-20 16:36:52
父亲死亡,谁拥有继承权 ?
● 民法 第1138条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顺序定之: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所以父亲死亡后,财产继承权第一顺位为配偶妻,
再来是直系血亲卑亲属即亲生子女
(不管男女均可平分)
若没有子女,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第二顺位)
共同继承,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
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第三顺位)共同继承,
总归一句话配偶不可能单独继承,
除非往生者的亲属全部再见。
● 继承的比例分配,依民法第1144条之规定:
配偶与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共同继承时,
按人数平均继承遗产。 配偶与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继承时,
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
则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配偶与祖父母共同继承时,配偶得三分之二,
另三分之一,则由祖父母均分。
网络找到,可是看不懂XD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3-20 16:58:00
简单说 就是配偶和子女优先顺位最高 再来父母 兄弟姊妹至于债务那是另一回事了
楼主: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5-03-20 17:12:00
作者: IamSquall (Squall)   2015-03-20 17:14:00
直系血亲卑亲属不是亲生子女 不一样
作者: Asanoizumi (梦里不知身是客)   2015-03-20 17:16:00
楼上说的没错 养子养女也算直系血亲卑亲属
楼主: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5-03-20 17:31:00
长知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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